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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加重情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2 10:51:20 0人浏览

导读:

故意伤害罪,是我们生活中经常听见的一个罪名,是对一个人人身权利的侵犯。那么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是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故意杀人罪加重情节
  •   在故意杀人罪当中也是存在加重情节的,故意杀人罪加重情节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此可见,故意杀人情节严重的,可被判处死刑。那么,哪些行为可被认定为故意杀人行为中情节严重的行为呢?从最高人民法院所发布的故意杀人罪典型案例中可以总结出,如下行为即为“情节严重”: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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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伤害罪,是我们生活中经常听见的一个罪名,是对一个人人身权利的侵犯。那么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一)故意伤害罪的“致人重伤”情节认定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脑损伤、颈 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

      (二)故意伤害罪的”致人死亡“情节认定

      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 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

  •   关于抢夺罪的加重情节,我们可以理解成抢劫罪从重处罚的情节。实践中,针对刑事犯罪的处罚,往往都是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进行的,要是有加重情节的话,则意味着就要对犯罪分子从重处罚。

      一、抢夺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

      按照该解释规定,抢夺公私财物达到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267条第1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的情形:

      夺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

  •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加重情节有以下几类:

    1、关于“入户抢劫”。对“户”字的理解,是指居民私人的住宅,不包括其他场所。

    2、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公共交通工具,是指正在运营中的从事旅客运输的火车、轮船、飞机,以及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属于公共交通工具。

    3、关于“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抢劫正在使用的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则应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4、关于“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所谓“多次”,一般是指在不同时间和地点对同一人或不同人实施抢劫三次以上。

    5、关于“抢劫致人重伤、死亡”。抢劫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行为人为劫取财物对被害人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直接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

    6、关于“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7、关于“持枪抢劫”。

    8、关于“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   在公共场合聚众斗殴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还会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那么聚众斗殴罪的加重情节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聚众斗殴罪的加重情节:

      (一)关于“多次聚众斗殴”的认定

      “多次聚众斗殴”是指聚众斗殴3次或者3次以上。

      对于“多次”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聚众斗殴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

      如果行为人在一次斗殴中发生短暂中断后,又继续斗殴,应认定为一次。

      (二)“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认定

      “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一般是指斗殴双方人数合计10人以上,斗殴时间较长或斗殴手段凶残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形。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认定

      该情节是指在人群聚集的场所或者车辆、行人频繁通行的道路上聚众斗殴时间较长,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交通严重堵塞等。

      (四)“持械斗殴”的认定

      “...

  • 辩 护 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河北天汉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xxx近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一审的辩护人。通过仔细查阅本案的卷宗材料、会见被告人、参加法庭调查并认真听取公诉人的公诉意见,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本案公诉人起诉的罪名不当,应当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而不应是故意杀人罪。 这是一起打架斗殴过程致人死亡的案件,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主要区别是故意内容不同,故意杀人罪的故意内容是剥夺他人生命,希望或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内容只是要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并不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伤害行为客观上造成被害人的死亡,也往往是由于行为时出现未曾料到的原因而致打击方向出现偏差,或因伤势过重等情况而引起。行为人对这种死亡后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完全是出于过失。因此...
  •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只有一次的,所以在法律上对于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给予了十分多的重视的,一旦有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利的话就是会遭到大量的惩罚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故意杀人罪量刑的情节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故意杀人罪量刑的情节规定  1、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

      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2、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

  •   在现代社会不管是任何人触犯了任何法律的时候都是需要进行处罚的,但是在进行判案的时候是有相应的从轻处罚标准的,只是很多人都不知道。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放火罪从轻处罚的情节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放火罪从轻处罚的情节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五种法定情节: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4)(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第一种观点认为,在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实践中,办案机构可以将有残疾证、下岗证、低保证明或者家庭生活困难证明的当事人归于第五种情况对待,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种观点认为,第五种情况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明文规定的情形,如《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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