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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6 08:40:21 0人浏览

导读: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法律上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为您介绍。
法律上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 法律上订金与定金的区别:1、性质不同。订金是一种法定的债权担保,订金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只是在实践中一般作为一种预付款;2、违约返还方式不同。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订金,而订金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对于定金与订金,他们二者的概念完全是不一样的,针对的法律规定也是不一样的,我们在处理这方面的纠纷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一定要先弄清楚什么是定金,什么是订金。那么法律上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法律上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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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定金跟订金的区别这个问题,下面我将做简要回答:

    从担保法角度看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

  • 法律上订金与定金的区别:1、性质不同。订金是一种法定的债权担保,订金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只是在实践中一般作为一种预付款;2、违约返还方式不同。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订金,而订金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对于定金与订金,他们二者的概念完全是不一样的,针对的法律规定也是不一样的,我们在处理这方面的纠纷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一定要先弄清楚什么是定金,什么是订金。那么法律上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法律上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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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关于定金、订金、押金的法律属性的理解和认识,建议当事人在经济生活中根据自己的需要,合理的选择使用;但必须明确的是:如果选择定金担保方式,则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定金合同的性质,且其约定必须符合法律关于定金限额的规定,且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约定等。在现实的经济交往活动中,当事人经常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向另一方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某种形式的担保,以期发挥一定的担保作用。这些被交付的金钱,通常被称为“金钱质”。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有定金、订金与押金。至于这些被交付的金钱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属性,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在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认识,在此谈一谈笔者的浅见,敬请方家指正。一、定金的法律属性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定金的规定主要有《民法通则》第89条、《担保法》第二章、《合同法》第115条、116...
  •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主要是定金具有担保作用,能够担保债务的履行。同时法律规定了定金罚则。而订金不是法律概念,也不具有担保作用,一般会被认定为预付款。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王爱莲律师。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的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中。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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