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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的义务主要包括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4 16:04:44 0人浏览

导读:

出租方的义务主要包括: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等。如果出租人要出卖标的物的,还应当包括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的通知义务。那么出租方的义务主要包括哪些?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出租方的义务主要包括哪些
  •   不管是进行房屋的租赁还是机器设备的租赁,此时实际出租物品的一方称之为出租方,当然租赁相关物品的一方自然就是承租方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管是哪一方当事人在进行租赁的过程中都是负有一定义务的,那么出租方的义务主要包括哪些?

      (1)修缮房屋。为保证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应负责租赁房屋的修缮,包括零星维修和大修。大修后,出租人有权因房屋质量提高而适当提高租金。经同意由承租人修缮的,可以修缮费用充抵租金。

      (2)缴纳房产税。除另有约定外,房产税一般由房屋出租人缴纳。

      (3)出租人处分租赁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

  • 法一. 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享有以下主要权利:1)出租人有权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收取租金和其他费用,可以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与承租人约定收取租赁保证金。2)除承租人在出租人同意的前提下,继续承租该房屋外,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追收房屋使用费。使用费金额除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外,还应包括违约金。二. 出租人应承担以下相应的义务:1)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房屋,交付的房屋应当符合租赁合同约定的可使用状态。2)出租前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已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转移的,出租人应当事先书面告知承租人。3)出租非独立成套的房屋,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承租人使用房屋合用部位的范围﹑条件和要求。承租人与相邻房屋承租人﹑使用人对合同部位的使用产生争议的,出租人应出面与相邻房屋承租人或产权人协商处理。...
  • 出租方是将租赁物交付承租方使用收益的人,原则上应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承租方是依照租赁合同使用租赁物并按约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的人,经出租方同意对租赁物占有、使用、收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商铺出租方不是业主可以租,但应经业主同意。商铺出租方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或业主同意转租的,商铺出租方可以出租给第三人。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应符合双方意愿,转租时商铺出租方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一、合同的主体资格问题1、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没有房产证,则要看出租方有无房屋买卖合同或授权委托书等手续。出租方要审查承租方的咨信情况,租金支付能力,社会诚信状况。2、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3、大型店面房统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对出租的房屋不拥有产权,只是接受各位业主的委托统一对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内有个别业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场摊位自己做生意,由此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在签订此类合同时承租方应当要求出租方对此有承诺或保证。4、有些特定内容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应当事前办理好报批核准登记手续。例如专业性的市场,开办单位要对外大量分别出租摊位,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应当事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市场登记证》,只有领了《市场登记证》方可对外招商宣传及出租,这一点也是承租人应当注意的。5、在房屋租赁期内,公司作为出租方如果发生...
  • 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理由有: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支付租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承租人不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条是关于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的规定。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方式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这是因为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出租人出租租赁物的目的就是收取租金,承租人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出租人通过让渡财产使用权而获得租金收入的合法权利才能得到保障。 本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付和迟延支付租金。所谓正当理由包括几种情况:一是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已无法对租赁物使用、收益,承租人可以请求不支付租金。二是因出租人没有履行义务,如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的使用要求;在租赁期间租赁物出现质量问题,出租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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