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婚姻家庭> 感情破裂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感情破裂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7 17:08:11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那么,感情破裂离婚需要哪些证据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感情破裂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   在现实离婚案件中,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相对其他方面证据而言是比较难收集的,尤其是涉及婚外情、第三者等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形。那么,感情破裂离婚需要哪些证据?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感情破裂离婚证据有:夫妻中任何一方存在、与他人同居、遗弃、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屡教不改的,以及夫妻已经分居两年,都属于法定判离的情节。是否存在上述情况,法院要看双方出示证据而定。

      1、书证,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特征事实的书面材料。如:情书日记、在外开房的发票等证据。

      2、物证,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

      3、视听资料,指以录音或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声音或图像,或以电子计算机储存的信息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配偶和情人在一起拍摄的照片、录像、录音等。

      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如:配偶的不法行为亲友、同事、邻居观察到的所见...

  •   当发生感情破裂的时候,夫妻离婚就成了更好的选择。那么,感情破裂离婚有哪些证据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离婚案件中,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相对其他方面证据而言是比较难收集的,尤其是涉及婚外情、第三者等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形。证据有:夫妻中任何一方存在、与他人同居、遗弃、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屡教不改的,以及夫妻已经分居两年,都属于法定判离的情节。是否存在上述情况,法院要看双方出示证据而定。

      离婚案件中,有关重婚、同居、婚外情等情感过错的证据最难收集。一般存在这种情形的当事人都比较隐蔽,轻易不会暴露自己,许多受害方当事人无奈地放弃了取证。那么,在实践中这部分情况需要什么证据证实呢?从传统的证据来说,能够证明过错一方存在上述情况的,一般是经常居住地的邻居、朋友、街道或居委会的证明。随着网络的发展,电子证据这一证据形式也随之进入司法领域,像手机短信、msn、qq的聊天记录、电...

  • 分居离婚的,一般都是需要提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证据,因此可以收集这些证据: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若是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在夫妻关系当中原本夫妻是应该对对方保持绝对的忠诚的,但是由于现在的外界吸引因素太多,所以有很多的出轨的情况出现,面对这种情况相关的受害人是可以收集证据来进行离婚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对方出轨离婚需要的证据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对方出轨离婚需要的证据

      (一)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二)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三)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四)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

      (五)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

      (六...

  • 出轨起诉离婚需要证据。且出轨必须属于与他人同居或者是重婚的状况,法院认定为感情破裂,才会判决离婚。因为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案件中法官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分居离婚已经成为夫妻情感破裂的构成因素之一,在婚姻家庭法上由关于分居的认定,对于夫妻分居离婚需要什么证据?分居离婚程序应该怎样走?分居离婚怎么收集相关证据?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夫妻分居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二...

  • 因感情不和可以起诉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人民法院会认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女方出轨可以收集她与对方亲密的照片、开房记录、聊天记录、看到女方出轨的证人、别人送的暧昧礼物等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举证期限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 家庭暴力证据,当事人应通过合法的方式收集,一般能证明一方家庭暴力罪直接的证据包括实施家庭暴力的现场视频或照片、医院出具的伤情鉴定和发生家庭暴力时当事人报警了的出警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