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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6 10:22:30 0人浏览

导读:

相信很多小伙伴们对于劳动防护用品了解不是很清楚,其实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那么,劳动防护用品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劳动防护用品
  •   核心内容:什么是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有哪些分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劳动防护用品的相关内容。

      【阅读导航】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简介

      二、劳动防护用品相关法律

      三、劳动防护用品分类

      四、如何配置劳动保护用品

      【正文】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简介

      劳动防护用品(又称 “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的所配备的一种防护性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通过采取阻隔、封闭、吸收、分散、悬浮等措施,能起到保护机体的局或全部免受外来侵害的作用,在一定条件下,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是主要的防护措施。

      防护用品严格保证质量,安全可靠,而且穿戴要舒适方便,经济耐用。

      二、劳动防护用品相关法律

      1996年4月23日劳动部颁发了《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

  •   相信很多小伙伴们对于劳动防护用品了解不是很清楚,其实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一起来深入了解一下吧。

      劳动防护用品按照防护部位分为九类:

      (1)头部护具类。是用于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防物料喷溅、防粉尘等的护具。主要有玻璃钢、塑 料、橡胶、玻璃、胶纸、防寒和竹藤安全帽以及防尘帽、防冲击面罩等。。

      (2)呼吸护具类。是预防尘肺和职业病的重要护品。

      (3)眼防护具。用以保护作业人员的眼睛、面部,防止外来伤害。分为焊接用眼防护具、炉窑用眼护具、防冲击眼护具、微波防护具、激光防护镜以及防X射线、防化学、防尘等眼护具。

      (4)听力护具。长期在90dB(A)以上或短时在115dB(A)以上环境中工作时应使用听力护具。听力护具有耳塞、耳罩和帽盔三类。

      (5)防护鞋。

      (6)防护手套。用于手部保...

  • 分类

    1. 按防护人体部位分

    1) 安全帽 用以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的护具。

    2) 呼吸护具 用心防御尘毒等有害物质吸入呼吸器官,伤害人体的护具。

    3) 眼面护具 用保护眼面部,防止物理、化学等外来有害因素伤害眼脸的护具。

    4) 听力护具 用以保护人耳,减少噪声对听觉及人体危害的护具。

    5) 防护鞋 用以保护足部,防止各种有害物质和能量伤害足部的用具。

    6) 防护服 用以保护人体,防止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有害因素伤害肌体的服装。

    7) 防护手套 用以保护手部,防有害物质和能量伤害手部的护具。

    8) 护肤用品 用以对外露皮肤的保护,防止有害物质对皮肤有污染。

    9) 其它护品 有防坠落和其他伤害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绝缘板等。

    2. 按防护用途和性质分

    1) 防尘用品

    2) 防毒用品

    3) 防噪声用品

    4) 防电用品

    5) 防高温辐射用品

    6) 防微波和激光辐射用品

    7) 防放射性用...

  •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技巧:1、了解案情争议的焦点,确定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携带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仲裁;3、有条件的,可以聘请律师代理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1.申诉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
  •   发生劳动合同纠纷的话,最常见的就是直接双方一起协商,但是并不仅仅是这一种方式可以解决劳动纠纷,那劳动合同纠纷处理方式还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企业调解

      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

      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三、劳动仲裁

      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四、法院起诉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受理...

  •   核心内容:同样带有“劳动争议”,都是常说的“劳动官司”的法律制度,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应该如何区分?本文中,法律快车劳动法小编主要从二者的定义、联系、差异着手分析。

      【阅读导航】

      一、定义

      二、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联系

      三、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差异

      【定义】

      通常所称的劳动官司,实际上包括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两项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制度。

      劳动仲裁,或称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做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劳动诉讼,或称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并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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