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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7 08:35:26 0人浏览

导读:

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一概念,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不是很清楚也不了解,其实它是在夫妻发生家暴的时候受害方向法院申请的保护个人人身安全的法令,这点希望大家注意。那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了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   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要向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申请人身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

      二、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管辖

      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我们国家首部关于家庭暴力的反家暴法,反家庭暴力法也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制度。那么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快车小编将在下文为您解答疑惑。

      1、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管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2、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申请的提出时间。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应当记录在案,并由申请人以签名、摁手印等方式确认。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可以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过程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提出。诉前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签发人身保护裁定之后15日之内提出离婚诉讼。逾期没有提出离婚诉讼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自动失效。

  •   反家暴法明确规定,受害人在遇到家暴时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那么人身安全保护令怎么申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向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受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的,由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相关组织代为申请。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1、面对家庭暴力,可向法院申请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于3月1日起施行,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范围可以包括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2、向谁申请人身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

  • 在破产案件的审理中,破产企业的知识产权往往被忽视,或者在破产清算时被遗漏,或者在资产评估中被低评,而这部分无形财产的价值在破产财产中往往占有相当的比例。这种现象不仅造成破产企业财产的隐性流失,也不利于对广大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和知识产权的延续,应当引起足够重视。一、破产企业知识产权流失问题及其原因笔者通过调查统计所在辖区法院审理的破产案件,发现有近一半未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即使评估,也是价值明显偏低或者有估无价。以破产案件中的商标评估为例:南京市第二晶体管厂的“月亮”牌注册商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3000元;南京旭东厂“飞波”牌晶体管收音机注册商标资产价值为2000元,“银星图形”收录机注册商标资产价值为2000元;南京袜厂“美多”牌注册商标评估价值为1万元;南京中兴源丝织厂“松鹤”牌云锦注册商标资产价值为2500元;南京大同被单厂使用在被子、垫套和被套上的“良宵”和“孔雀”两商标被评估为无价值商...
  •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也就是说,只要已经遭受家庭暴力或即将面临家庭暴力危险的,都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

  •   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要向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申请人身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

      二、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管辖

      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我们国家首部关于家庭暴力的反家暴法,反家庭暴力法也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制度。那么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快车小编将在下文为您解答疑惑。

      1、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管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2、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申请的提出时间。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应当记录在案,并由申请人以签名、摁手印等方式确认。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可以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过程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提出。诉前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签发人身保护裁定之后15日之内提出离婚诉讼。逾期没有提出离婚诉讼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自动失效。

  •   人身权利是应该要得到保护,法律也会特别重视保护人身权利,在民法、刑法、宪法等方面也特别做了要求。刑法是处罚力度、约束力比较高的法律,那么 刑法对人身权的保护是怎么规定的?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

      一、什么是人身权

      1.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两种民事主体:公民(自然人),法人。公民(自然人)享有人身权是不言而喻的。法人作为法律拟制的人,是“由法律规定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合组织全体和财合组织体”。既然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即具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在社会上与其他主体进行民事交往,从事民事活动,能够也应当享有人身权等民事权利。权利,必须由法律规定或确认,民事权利由民法规定或确认,因而人身权必然是民事主体依照民法所享有的民事权利。

      2.人身权是与民事主体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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