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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8 11:44:53 0人浏览

导读:

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与情理上的问题,更是法律规定的每个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那么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
  •   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与情理上的问题,更是法律规定的每个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那么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实践中,以下与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有关的六个问题需要明确:

      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虽然《婚姻法》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因此,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以此为由而解除。

      2、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子女是否有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他们的一些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但是,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

  • 老人在年老的时候一般来说是需要有关人员来进行赡养的,在我们中国,有时候这被看成是子女的一种义务,当然这是一种道德上的,如果不履行的话,也是一种道德上的谴责,那么在什么时候会上升为是一种法律上的义务呢?接下来就一同来了解子女赡养老人协议范本。一、子女赡养老人协议范本甲方:XXX(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乙方:XXX(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丙方:XX(XX系XX社区居民,XX的长子。经由已故居民XXX的原配妻子XX同意,由XX承担赡养义务和合法继承财产)甲方之一XX与原配妻子XX(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XX,次女XX.甲方之二XX与原配XX(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XX(已故)甲方XX和XXX在1954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甲方现有房产座落XXX新村16号楼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甲方XXX,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现年91岁。XXX,女、1...
  • 赡养老人不只是儿子的义务,老人有多个子女的,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平等的承当赡养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不因子女的性别有所差异,老人的所有子女在老人年老需要赡养时应当共同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核心内容:养父母子女的关系如何?养子女要对养父母履行赡养义务吗?养子女被收养后与生父母的关系如何?养子女要对生父母履行赡养义务吗?对养父母的赡养费要怎么计算?养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养父母怎么办?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关系。

      一、养子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吗?

      在收养关系成立后,生父母对养子女没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相应的养子女对生父母也没有赡养抚助的义务。在法律上主要还是看养子与生父母是否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但是,有的人被送养后,由于与生父母存在着血缘和亲情关系,还常常会去照顾生父母的生活。

      二、养子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吗?

      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因其是养子女而与亲生子女有所区别。

      三、养父母赡养费的计算标准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可以不计算。子女家庭人均月收...

  • 子女的赡养义务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当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其子女有赡养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张女士来自于一个大家庭,今年年近60的她有6个兄弟姐妹,目前只剩下一个老妈。张女士在家排行老三,现在,照顾老人的担子几乎全压在她一个人的身上。“我受点累没关系,让人生气的是,有些人既不出力也不出钱。”张女士抱怨道。她认为,老妈“作古”以后,老人生前没有尽孝心的,就没资格分家产。

      不赡养老人或者说对老人所尽赡养义务比较少的,从道德上应加以谴责,但从法律上来讲,这样的人不一定就不具有继承权。一般在不赡养老人但又没有证据证明其曾伤害过老人的情况下,这样的“不孝”子女还是具有继承权的。

      遇到这种情况,在分配遗产时张女士可以提出自己因对老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而要求适当多分一些遗产。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尹明沁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兄弟之间有赡养义务吗。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由此可见,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对父母死亡或者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或缺乏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兄弟姐妹有抚养义务。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能否继承遗产呢?首先,继承时,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

    因此,若有遗嘱,即使未尽赡养义务,也可根据遗嘱继承;其次,在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情况下,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子女仍旧有继承权,除非该子女具有法定的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形,但是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另外,存在下列情形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最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有以下两种特殊情形需要注意: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

  • 继父母子女关系因婚姻关系解除而解除吗?1、没有与继父或继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离婚时,原则上该姻亲关系因离婚而解除;2、但在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形成,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产生之后,继父母对继子女抚养教育的事实并不能随着婚姻关系的消亡而消亡,双方之间形成的继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已成为一种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解除,但并不能因夫妻婚姻关系的解除或继子女的生父母死亡而自然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能否解除?1、当继子女未成年时(1)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婚姻存续期间,因生父母协商变更子女的抚养归属,随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继子女被另一方生母或生父领回抚养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母已产生的拟制血亲关系自然解除。(2)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该继子女与继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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