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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障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9 08:52:13 0人浏览

导读:

残疾人保障,国家和社会对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福利等方面给予的各种保障制度。那么,残疾人保障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残疾人保障有哪些
  •   现在的社会,对于残疾人保障也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不管是生活方面,还是工作方面。那么,残疾人保障有哪些?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残疾人保障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残疾人保障有哪些?具体如下:

      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

      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

  •   根据国家的政策,残疾人可以获得相关的补贴。有的人可能会疑惑,残疾人补贴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残疾人补贴有哪些,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残疾人补贴有哪些?残疾人的补助如下:

      一、二级残疾证可以享受不核定家庭收入上浮20%的全额低保,每年约5000元;可以办理免费公交乘车卡;可以享受子女或本人大、中专上学补贴,每人每年约800元;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救助;还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残疾人家庭安装电话、有线电视专用线、水表、煤气等,安装单位凭其残疾证件减免30%的初装费、安装费、煤气管网建设集资费。

      二、现行税收政策法规中,针对残疾人个体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对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的,免征增值税;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包括上肢矫型器、下肢矫型器、脊椎侧弯矫型器),免征增值税;对残疾人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对残疾人员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

  •   核心内容:2013年1月16日,卫生部介绍,2013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到90%。纳入大病保障的20种疾病: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报销力度加大】

      报销提高5个百分点

      从2002年开始,我国逐步建立了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截止到2012年底,新农合制度已覆盖约8.12亿人,覆盖率达98%以上。2013年,新农合全国人均筹资达到34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增加到人均280元,新农合总筹资额可达到2700亿元。

      卫生部介绍,2...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赵长江律师。2018年农村残疾人补助新增的两项补助:

      1、残疾人生活补贴;

      主要是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

      残疾人低保家庭:重度残疾人发放标准为当地低保标准金额的35%,非重度残疾人家庭发放标准为当地低保标准的25%;

      非残疾人低保家庭:没有固定收入且没有经济来源的贫困户,发放标准为100%;家庭收入水平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倍以内的残疾人,发放标准为60%。

      补贴对象:本地户口,有残疾证;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没有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等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

      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80元/月;城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20元/月。

      补贴对象:本地户口,有残疾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长期照护6个月...

  •   关于耳聋残疾人的评定标准相信很多人都不甚了解,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裨益。接下来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来国家耳聋残疾人评定标准是什么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辨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

      二、听力残疾的分级

      列表如下:

      级别平均听力损失(dBspl)言语识别率(%)

      一级>90(好耳)<15

      二级71—90(好耳)15—30

      三级61—70(好耳)31—60

      四级51—60(好耳)61—70

      《注》:

      本标准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听力丧失经治疗一年以上不...

  • 结婚是每个人的自由权利。《婚姻法》仅仅规定患有医学上不能结婚的疾病的人不能结婚。不应当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和狂躁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包括未经治愈的梅毒、淋病、爱滋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如有上述疾病的又急需结婚的,应当先将所患疾病治疗完毕,并经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才可以提出结婚申请。

    残疾人只要符合结婚条件,都可以结婚,与健全人相比较,并无特殊的政策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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