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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有什么不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7 10:30:20 0人浏览

导读:

1、刑事拘留可以由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直接做出决定。逮捕则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2、刑事拘留后的法定羁押期限一般为三到七天,最长不能超过三十七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则没有限制。3、刑事拘留的对象不同。4、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适用条件不同。那么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有什么不同?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有什么不同
  •   行政拘留是一种非常重要,同时也是很常见的一种行政处罚的种类。专门指法定的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不过虽然同为拘留,它与刑事拘留是不同的,那么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有什么不同呢?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司法拘留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措施;而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民事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构成犯罪的人。

      3、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实施;而司法拘留《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多种行政法规规定实施。

      4、适用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 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问题。

    刑事拘留和逮捕都是刑事强制措施,作用都是暂时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目的是防止他们实施妨害刑事诉讼的行为或者造成进一步的社会危害性。这是二者的共同点。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刑事拘留可以由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直接做出决定。逮捕则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事拘留后的法定羁押期限一般为三到七天,最长不能超过三十七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则没有限制,可以一直羁押到案件审理完毕。

    三、刑事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逮捕的对象是有证据证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四、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适用条件不同。由于时间关系,我今天就不详细介绍拘留和逮捕的条件了,如果大家有兴趣,研究一下《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和第八十条就清楚了。

    以上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   行政拘留是一种非常重要,同时也是很常见的一种行政处罚的种类。专门指法定的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不过虽然同为拘留,它与刑事拘留是不同的,那么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有什么不同呢?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司法拘留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措施;而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民事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构成犯罪的人。

      3、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实施;而司法拘留《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多种行政法规规定实施。

      4、适用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   刑事拘留是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逮捕好像也是这么个意思,那么,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是什么呢?

      刑事拘留和逮捕实质条件并无区别,但是程序有所不同,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具体如下:

      1、从概念上: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遇有法定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逮捕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进行,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2、关于拘留的条件,有两个:

      一是罪该逮捕,是指被拘留的人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已经达到了应当逮捕的程度;二是情况紧急,情况紧急是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来不及按正常程序办理逮捕手续,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作为公安机关讲,逮捕需检察院批准,拘留只需县级以上...

  •   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大部分对法律都不太了解,法律意识薄弱,所以一般也不知道羁押与拘留,那么羁押与拘留有什么不同?什么是羁押?什么是拘留?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羁押与拘留有什么不同

      拘留和羁押不一样的。刑事拘留,不是处罚,而是公安机关采取的一种临时强制措施。拘留对象是有重大犯罪嫌疑,且有可能继续犯罪、逃跑、自杀或串供的人。拘留期限为3日,经公安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嫌疑人可以延长30日。拘留期间,排除犯罪嫌疑的随时释放,查明犯罪证据的,随时报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立即释放。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继续羁押。

      羁押,指因犯罪嫌疑被拘留、逮捕,等候法院审判的期间。法院如果判决无罪,立即释放,并赔偿被羁押人经济损失。法院如果判决有罪,羁押期间折抵刑期。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

  • 核心提示: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有什么不同?刑事拘留。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遇有紧急情况,暂时限制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两者的区别。刑事诉讼中的拘留,称为刑事拘留。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遇有紧急情况,暂时限制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一、刑事拘留的具体适用是:(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治安拘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而采用的强制方法。
  •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满足的两个条件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等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我国法律法规有规定哪些人可以先行拘留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相关规定,以下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予刑事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 刑事拘留一般不可以转为行政拘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之后只有逮捕和释放两种结果。不可能转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是触犯刑法进行的处罚,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性处罚,情节相对较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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