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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掉了如何补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9 08:51:52 0人浏览

导读:

身份证掉了需要补办的,带本人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之后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如果是外地的,有的地方可能会需要居住证。有的地方可能只需要提供可以证明身份信息的证件即可,比如驾驶证。针对身份证掉了如何补办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身份证掉了如何补办
  •   在工作和生活中身份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大家都非常着急,那么,身份证掉了如何补办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目前一般有三种方式:

      一、众所周知的方式: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办,然后拿回执单,届时本人凭回执单去派出所领取,时间会比较长,时间短的地方1个多月(像北京),长的可能2-3个月;

      二、异地回执单的方式:只有部分省份开通(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贵州、新疆、北京、上海、乌鲁木齐)家人到辖区派出所提交资料和办理各项手续—家人帮领证,寄回给你;时间也是比较长,一般时间长的可能2-3个月,这个中间周转比较多就,比较费事;

      三、异地补办身份证的网上通道:目前好像只有江西,陕西,湖南三个省有开通,操作比较简单,只需要提供你的身份证号码,姓名就可以直接在办理身份证的挂失补办,时间也比较短15-20天,费用会稍微高一些。比如江西就开通了外出务...

  • 身份证掉了需要补办的,带本人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之后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如果是外地的,有的地方可能会需要居住证。有的地方可能只需要提供可以证明身份信息的证件即可,比如驾驶证。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 我们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身份证,在借贷关系中,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还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可能就会被限制一些高消费,也就是大家口头上说的身份证被拉黑了。那么身份证被拉黑怎么解除?身份证被拉黑有什么后果?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身份证被拉黑怎么解除在身份证管理中,没有身份证被拉黑的这一说法。但现实社会中因为限高令等原因,当被列为失信人员之后,会有一些限制消费的措施,比如被禁止乘坐火车、高铁和限制进入一些高档消费场所的情况,这些都视为身份证被拉黑。遇到这样的情况,将问题处置好了,自然会消除的。身份证被拉黑是一个通俗说法,目前发证机关尚没有拉黑的情况。但是在办理业务的时候,使用身份证的时候发现是在限制名单中,这样的情况不仅出现在限高令之时,也可能出现其他公务办理中,比如说办理银行卡、信用卡或者手机卡等等之中。发现身份证被拉黑之后,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及时向拉黑的单...
  • 驾驶证跟身份证一起掉的,先补办身份证再补办驾驶证。申请人补办身份证的,应当由本人或者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身份证掉了可以外地挂失。如果身份证丢失了,本人可以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进行申请。申请时,需要携带户口薄,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以及缴纳证件工本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户口本身份证同时丢失的补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在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找到的,申请补办的,需要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近期标注相片两张,户口登记机关发给新的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

  • 身份证和户口本丢失后,可以申请补办。(1)户口本的补领。 户主需凭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户口本丢失证明,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就可以了。(2)身份证的补领。可以直接到就近的公安机关口头声明丢失补领就可以正常办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明确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因此,你丢失了集体户口中属于你自己的那张单页,可以要求集体户口的管理部门(即单位的行政处等)向进行户籍登记的派出所申请补发户口单页即可。

  • 身份证过期补办只要携带户口本去公安机关办理即可。依据相关规定,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身份证是现代我国一个十分重要的证明的,身份证的重要作用就是证明我国居民的相关身份的,在现代很多的活动都是需要用到相应的个人身份证的。下面就为大家带来办身份证多久可以拿到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办身份证多久可以拿到“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二、身份证制发流程证件申领和制发的基本程序是: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薄、本人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在对公民申报材料与本人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核对无误后,将办证信息传输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制证。三、身份证有效期限分为5年、10年、20年、长期4种。未满16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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