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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在以下事项上存在异议时,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股权回购对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都会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回购一般须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多数表决通过。异议股东股权回购的程序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权行使包括协议回购和诉讼回购。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协议回购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所讨论的事项如果涉及到法定事项中的任何一项以上的,在股东会通知书上就应当告知股东,如对表决结果存有异议的,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六十天内异议股东同公司协议回购股权,协商成功的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由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协议回购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对持有股权的数量和时间不作限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合意。
诉讼回购
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就股权回购与公司达不成协议的,可以直接起诉公司要求公司买回股权,根据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回购...
公司可以回购公司股东的股权吗?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公司法》为了有效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了中小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是指异议股东在出现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有权要求公司对其出资的股权予以收购。
股权回购请求权是一项法定的股东权利,为小股东提供了抵抗大股东侵害的法律武器。在坚持“资本多数决”原则的股东会表决机制中,大股东很容易滥用权利而侵害小股东利益,股份回购请求权为小股东提供了法定的退出机制,当小股东与大股东发生利益冲突时,小股东主张股权回购,可以避免违背自己意志的股东会决议给自己带来的不利影响,对小股东而言,股权回购请求权是一项法定的弥补性权利,弥补小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方面的弱势。
对公司而言,公司要为股权回购支付一定资金而不利于公司的经营效率。为了平衡异议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公司法》在赋予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的同时,对其规定了明确的适用事项和严格的...
在我国当前的市场环境中,由于公司发展的需要,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及其创始股东、控股股东都会接受股份回购,以推动公司更好地发展。那么公司法对股权回购规定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第七十四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公司应当履行两项程序性义务:第一,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二,根据股东及其股权的变化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名册并记载变更后各股东的出资额。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各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况各有差异、股权转让的具体交割的时间与方式也可能不尽一致,因此本条并未规定该两项程序义务的履行时间。该两项义务的履行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
依照本法规定,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包括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因此,修改章程本...
股权回购请求权是一项法定的股东权利,为小股东提供了抵抗大股东侵害的法律武器,那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程序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股东对异议决议明确提出反对意见。《公司法》的表述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该规定是对通常情形的一般规定,并没有考虑到股东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席股东会的特殊情况。在公司未向股东依法履行召开股东会会议的通知义务的情况下,只要股东在合理的期间内明确提出反对意见,仍可主张股权回购请求权。本案中,原告因被告未在《公司法》和公司章规定的期间内通知召开股东会会议,而未能出席会议并对会议所议事项行使表决权,但其在向被告发出的股份回购的请求书中写明了坚决反对(2007)字第03号《股东会议决议》,表明原告对该决议明确提出反对意见。第二,在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
我们都知道人死后留下遗产都是会让亲人来继承,但实际操作中,股东的权利继承是比较特别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股东死亡的股权如何处理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股东死亡的股权如何处理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股权的合法继承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对有限责任公司会产生深刻影响。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果公司章程对此有所规定,那么应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
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没有特别规定,那么自原股东死亡之日起,其合法继承人就获得了继承其股权的权利。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来按比例继承。
通常情况下,股权作为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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