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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侵权场地出租方是否要承担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4 14:04:35 0人浏览

导读:

产品质量侵权是指因产品质量不合格给他人造成财产或者人身上的损害。那么产品侵权场地出租方是否要承担责任是?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产品侵权场地出租方是否要承担责任
  • 浅析场地出租人的商标侵权责任 马宁 不久前,北京市新秀水市场的所有人因被怀疑销售假冒商品而被5家世界知名品牌公司告上法庭,这不仅是新秀水市场也是市场行业内首家因此成为被告的场地出租人 。该案的最终判决将会对打击商标侵权活动和场地出租人的经营活动产生巨大影响。鉴于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对此种情况是否属于侵权做出明确规定,笔者针对本案中涉及的法律焦点谈一下自己的观点,以供同行参考。(一)案情简介及争议法律焦点 今年4月,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行业工作小组委托的调查员由中国公证人员陪同从新秀水市场19个正在销售假冒该行业工作小组成员品牌商品的摊位公证购买了侵权样品。5月,律师函送达新秀水市场的所有人北京秀水豪森服装有限公司(简称“秀水豪森”)。6月,调查组确认假冒销售行为仍在继续。7月,再次公...
  • 作为一个成年人,我们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不能够轻易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就应该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最后让自己后悔不已,下面一起来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产品侵权责任的承担是怎样的?希望对你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一、产品侵权责任的承担(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正在进行的或继续之中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终止,它可以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只要这种违法行为正在进行之中或在延续的情形下;(2)排除妨碍排除妨碍是由侵权人解除因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正常行使权利和实现利益的客观事实状态,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3)消除危险危险是对将来的、有造成侵权损害后果可能的事实和状态而言的,处在此种状态中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法院要求侵权人予以消除。(4)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侵权人将其非法占有的或管理的财产转移给被侵权人。一般而言,有权请求返还财产的是财产的所...
  •   作为一个成年人,我们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不能够轻易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就应该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最后让自己后悔不已,下面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产品侵权责任的承担是怎样的?希望对你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产品侵权责任的承担  (1)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正在进行的或继续之中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终止,它可以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只要这种违法行为正在进行之中或在延续的情形下;

      (2)排除妨碍

      排除妨碍是由侵权人解除因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正常行使权利和实现利益的客观事实状态,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3)消除危险

      危险是对将来的、有造成侵权损害后果可能的事实和状态而言的,处在此种状态中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法院要求侵权人予以消除。

      (4)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侵权人将其非法占有的或管理的财产...

  •   5月26日,徐州市铜山区法院坚持调判结合,协调优先的原则,成功协调处理一批涉及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酒类行政处罚诉讼案件,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王某等5人都是铜山的酒类零售商,长年经销各种酒类产品。2010年10月,徐州市铜山区发改委经检查发现,王某等人销售的江苏双沟酿酒厂生产的“老苏”白酒系侵权产品,对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构成侵权。因此,分别对王某等5人作出酒类Υ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王某等5人对此表示不服,认为江苏双沟酿酒厂系合法生产企业,并取得了生产白酒的相关资质,销售的老苏酒也系检验合格产品,并非侵权产品,铜山区发改委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诉至铜山法院,要求法院撤销被告作出的处罚决定。中国商标网。

      法院审查后发现,江苏双沟酿酒厂与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争议由来已久,2010年7月30日,北京市高级法院就双方的商标争议纠纷...

  •   现实中的某些行为构成产品质量侵权会产生侵权责任,那么产品侵权的责任如何承担?在产品侵权责任中,侵权赔偿责任的最终承担者,应当是产品缺陷的造成者,是谁造成的缺陷,就由谁最终承担责任。

      (一)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责任

      在产品侵权责任中,最重要的是确定承担责任的主体问题。在产品侵权责任中,第一位的责任主体就是生产者和销售者。

      在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究竟应当由谁承担责任,通例是依照受到缺陷产品损害的受害人的主张确定。受害人可以起诉生产者,也可以起诉销售者。销售者和生产者只要被起诉,不论其是不是产品缺陷的形成之人,只要消费者取得的产品确实存在缺陷,被起诉的一方就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责任。因此,“最近”规则是: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受害人可以选择距离自己“最近”的请求权行...

  • 产品侵权责任的认定为:1.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   已受理图片商标不构成侵权。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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