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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5 09:41:01 0人浏览

导读:

在很多的离婚诉讼当中,往往受害方是可以索要一定的离婚精神损失费的,但如果计算这个费用是一个难点。那么离婚精神损失费怎么算?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您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
离婚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   在很多的离婚诉讼当中,往往受害方是可以索要一定的离婚精神损失费的,但如果计算这个费用是一个难点。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精神损失费怎么算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离婚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针对不同的离婚案件,可以主张的精神损失费数额不同,此时需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才能确定。各位在实践中可以参考下列因素确定该如何计算离婚精神损失费。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侵权人心理状态不同,对受害人产生的精神损害程度亦不同。一般来说,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侵害使受害人产生的怨恨深,精神损害严重;一般或轻微过失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则相对要轻,而且也易于抚平。正因为如此,在确定精神损失费的数额时,必须将侵害人的主观过错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

      (二)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

      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包括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持续的时间,等等。如侵权行为...

  •   一般的离婚是双方因不合适而离婚,在婚姻中对另外一方造成了精神上的伤害是要进行精神赔偿的。那么,离婚精神损失费怎么算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离婚精神损失费怎么算呢

      按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超过5万。 这在婚姻法里叫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张该损害赔偿方须对离婚无过错,这个条件意思是即使有过错,如果该过错未导致离婚(与离婚无因果关系)亦视为无过错。

      2、过错方需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法定过错情形,即:(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只有这几种情形才构成离婚过错。

      3、该过错须与离婚有因果关系,即该过错导致离婚。如果虽有过错但双方未离婚则不能主张此损害赔偿。

      4、该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提起,依照最高人...

  •   核心内容:离婚影响的不仅是一张证书的问题,牵涉到的财产问题往往让离婚夫妻头疼不已争吵不休。其中一方提出离婚费用能否包括精神损失费?离婚精神损失费是怎么算的?法律快车整理离婚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为你解答疑问,阅读下文希望可以给你启发。

      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吗

      既然法律中并没有规定需要对青春做出损失赔偿,但是如果青春损失是精神损失的一种类型,青春损失费是不是就可以以精神损失费的名义立足了呢?

      一般而言,青春损失费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的范围是:

      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3.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4...

  • 结婚时给付的彩礼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不予分割。

    但是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女方需要返还彩礼的三种特殊情况: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返还彩礼。

    2、结婚彩礼给付之后,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双方没有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需要进行保护,彩礼应当返还。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此彩礼应当返还。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到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其中依据第二条和第三条请求返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

  • 离婚女方不同意可以起诉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在生活中一方想要离婚的,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就需要起诉离婚。那么,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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