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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天然气管道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8 15:31:36 0人浏览

导读:

在现在不管是建设工程房屋还是修路都是需要一定的土地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都是集中在政府或者是相关单位手里的,那么埋天然气管道赔偿标准是?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为您介绍。
埋天然气管道赔偿标准
  •   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0年11月28日通过,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安全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我省境内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的保护。

      城市公用设施中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管网除外。

      第三条 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以下简称管道设施)保护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专业保护和社会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主管安全生产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全省管道设施保护工作实施管理和监督。管道设施所在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管道设施保护的管理和监督。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管道设施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铁路、电力、通信等行...

  •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26 生效日期: 2001-07-26 发布部门: 国务院goblin 发布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3号《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已经2001年7月26日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石油(包括原油、成品油,下同)、天然气(含煤层气,下同)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管道设施)的保护。  输送石油、天然气的城市管网和石油化工企业厂区内部管网的保护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管道设施,包括:  (一)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  (二)管道防腐保护设施,包括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床和杂散电流排流站...
  •   据《武汉晚报》报道,昨日13时10分许,位于汉口黄浦大街建设大道路口附近二环线施工工地上,中国一冶公司的一台挖掘机在施工时,将一根直径400毫米的天然气管道挖破,大量天然气带着压力喷薄而出,泄漏到空气中后爆燃起火,烧毁一栋4层楼私房住户家中大半财物,数千群众被紧急疏散。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我店门都来不及关,拉起在店后面睡午觉的老公就往外跑,老公衣服都没穿完。”昨日,在事故现场旁租门面做生意的李女士,亲眼目睹泄漏的天然气爆燃后起火,惊魂未定地告诉记者。和她一样,现场多家门面都来不及关门,大家看到现场起了这么大的火,很担心随后发生大爆炸,都尽力能跑多远跑多远。

      武汉市天然气公司的抢修人员昨在现场告诉记者,被挖破的管道直径400毫米,是汉口地区的主干管网,管道内压力较高,所以导致腾起巨大的火焰。事发地段周边4000余住户供气中断,数千住户断电。

      昨日在现场肇事的挖掘机驾驶员被...

  •   在现在不管是建设工程房屋还是修路都是需要一定的土地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都是集中在政府或者是相关单位手里的,对于需要使用那些土地的就是需要一定的补偿费用。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石油管道占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石油管道占地补偿标准

      石油管道占地,属于国家为公共利益征收土地的范畴,需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每人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村民会议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分配方案。《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四十七条 ...

  •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26 生效日期: 2001-07-26 发布部门: 国务院goblin 发布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3号《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已经2001年7月26日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石油(包括原油、成品油,下同)、天然气(含煤层气,下同)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管道设施)的保护。  输送石油、天然气的城市管网和石油化工企业厂区内部管网的保护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管道设施,包括:  (一)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  (二)管道防腐保护设施,包括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床和杂散电流排流站...
  •   煤气管理公司收取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是否征收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的规定: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收增值税;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的,不征收增值税。因此,对燃气公司收取的初装费(集资费),凡与货物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的,应征收营业税。对于燃气公司单独向客户收取的产权属于客户的管道线路安装费应征收营业税。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朱增敏律师。

      关于天然气初装费国家规定如下:

      1、财政部2002年4月23日《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规定中指出,取消“天然气初装费”,并不得以“安装工料费”或者任何理由收费。对不按规定取消或变相继续征收政府性基金项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国务院出台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所以,新建商品房城市燃气初装费,应作为开发建设成本计入商品房价格,由房地产开发单位缴纳,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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