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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8 16:29:23 0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可以说是我们生活中很常见的,对于这类型的案件大家关注比较多的是事后赔偿的问题了,那么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认定?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认定
  • [案情简介]周敏是上海市一家私营模具厂技术人员,由于单位离家很远,他每天要提早近一个小时骑自行车去上班。2005年1月8日下午5点下班后,周沿着平时回家的路线快速骑行,行至中途周决定到附近一家超市买东西,于是他没有按照回家的路线继续走下去,而是穿过两条街道来到一家大超市。当周付款后走出超市已经 6点多了。由于他急于回家吃饭,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候闯了红灯,结果与一辆大卡车相撞造成了左腿骨折。周在住院期间,他的好友李来医院看望他,交谈中李曾经提到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够享受工伤待遇。一个半月以后,周敏又重新回到单位上班,他拿出医药费、营养费、伙食费、护理费等发票和收据找办公室主任报销,并要求享受工伤待遇,主任当即拒绝:“你下班后受的伤与单位没有一点关系。”周敏不甘心,于是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诉讼,要求认定其受的伤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评析] 现代生活速度的加快,工...
  •   工伤认定的要件是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其中上下班途中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那么上下班工伤怎么认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上下班工伤怎么认定:

      一、时间是从离开家门起算上班时间

      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所受到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均可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首先应该是按单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计算。“大部分事业单位都会有相关的规定。”但在实际中,一般会合理地进行判断。例如,从家到单位平时需要1个小时车程,单位上班时间为上午9时,则从8时起就应该算是上班时间。法院在实际断案中,一般会认定在法定工作时间中,从离开家门起为上班时间开始,回到家中为上班时间结束。“如果规定一个星期工作时间为5天,那就是在这期间,离开家为上班,回到家为下班。”

      二、交通事故须非本人主要责任

      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除了规定的机动...

  • 交通事故认定 上下班途中遇交通事故如何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很多难以把握的问题。

      对于上下班途中,《劳部社函[2004]256号文》第二条有解释,但解释的出发点是从时间上考虑,即: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目前主要争议的焦点是对在上下班途中的理解却存在很大的分歧。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其包括两层含义:1、时间:职工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是发生在从住址出发至到达单位这段时间里;2、路径:职工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是发生在从单位至住址的所可能经过的路径。如果能够正确解释上下班的时间、路线以及目的地的合理性,将有助于正确理解《条例》的立法本意。

      案例一:李某骑摩托车正常的上下班行程所需时间为十几分钟。某天李某...

  • [案情简介]周敏是上海市一家私营模具厂技术人员,由于单位离家很远,他每天要提早近一个小时骑自行车去上班。2005年1月8日下午5点下班后,周沿着平时回家的路线快速骑行,行至中途周决定到附近一家超市买东西,于是他没有按照回家的路线继续走下去,而是穿过两条街道来到一家大超市。当周付款后走出超市已经 6点多了。由于他急于回家吃饭,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候闯了红灯,结果与一辆大卡车相撞造成了左腿骨折。周在住院期间,他的好友李来医院看望他,交谈中李曾经提到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够享受工伤待遇。一个半月以后,周敏又重新回到单位上班,他拿出医药费、营养费、伙食费、护理费等发票和收据找办公室主任报销,并要求享受工伤待遇,主任当即拒绝:“你下班后受的伤与单位没有一点关系。”周敏不甘心,于是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诉讼,要求认定其受的伤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评析] 现代生活速度的加快,工...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如何认定工伤,晦涩的法条很难理解,因此很多人都喜欢看解读。大家知道上下班途中受伤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只要是上下班途中受伤就算是工伤吗?一、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自己不负主要责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例如,上下班途中遇到恶犬将自己咬伤,这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只能要求恶犬的主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二、上下班途中的认定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
  •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九项规定,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上诉四点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 在2005年10月1日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交通大队委托公安机关的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交通事故如何进行伤残鉴定?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是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事务所再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  在2005年10月1日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交通大队委托公安机关的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  但是,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对争议已久的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做出了决定,厘清了有关因部门利益导致的一定程度上的司法鉴定各自为政...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鉴定或者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 在现实生活中,每天都可能在道路上会发生相关的交通事故,因此就会有着交通事故的纠纷产生,而纠纷产生的原因大多数是因为伤残的鉴定赔偿这一些问题,所以自然需要相关的法律文书,那么今天就一起来看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书的格式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书的格式尊敬的XX法院:贵院受理的XX诉XX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由于原告XX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导致某些组织器官经医治无法恢复正常功能,现需要进行伤残鉴定以便确定伤残等级和赔偿比例,请贵院安排鉴定事宜。此致XX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手续是怎样1、申请伤残鉴定,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2、办案机关经审查准予的,由办案机关向申请人提供鉴定机构名单供申请人选择;3、由办案机关出具委托书,委托经选择确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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