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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要缴纳个税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9 15:31:46 0人浏览

导读: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那么生育津贴要缴纳个税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生育津贴要缴纳个税吗
  •   信息时报讯(记者 叶静 通讯员 韦凡) 彭太在一间3A广告公司任职广告策划,去年怀孕,今年3月份剖腹产生下了一个健康的宝宝,7月份彭太的工资帐户上打进了一笔1.1万余元的费用,公司财务人员告诉彭太是社保局发放的生育保险津补贴,同时公司已为其代扣缴了个人所得税近3000元。彭太感激之余对于代缴税款的金额又小有微辞,于是向自己在地税工作的同学进行了解,同学介绍彭太拨打广州地税12366咨询热线,彭太依言进行了电话咨询,结果令彭太非常惊喜,咨询员告诉她,社保部门返还的生育补贴部分,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咨询员介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的规定,从2008年3月7日起,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另根据...

  •   广州市地税局重申,生育津贴免征个税。

      个案:市民彭太太今年3月份生下宝宝,7月份彭太的工资账户上打进了一笔1.1万余元的费用,公司财务人员告诉彭太是社保局发放的生育保险津贴,同时公司已为其代扣缴了个人所得税近3000元。彭太太对此觉得疑惑,于是拨打了广州地税12366咨询热线。

      解读:地税咨询员介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的规定,从2008年3月7日起,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另根据《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若干征税业务指引(2009年)>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补足生育女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部分,同样属于生育津贴的性质,应按照财税[2008]8号...

  •   问:个人取得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 问:生育津贴何时开始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税[2008]8号文件规定,生育津贴自二〇〇八年三月开始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 领取生育津贴携带资料: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医学证明;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主要包括两个,一是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二是若单位欠费,在3个月内补齐费用也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待遇1、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2、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3、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4、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申请领取生育津贴女职工休完产假(半年)后,申请时需正常缴费,若停保则不能申请。由参保职工或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医保局办理。申请后一般一个月后财务科会将津贴划拨到单位,参保人可到单位领取津贴。如未到账,可到医保局查询具体原因。1、参保单位介绍信;2、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生育保险由国家法律规定保障,国家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为生育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待遇,保障其身体健康,并为婴儿的哺育和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生育保险对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作用,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哪些费用?一、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二、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2、生育津贴。
  • [导读]:男性的陪休假是否应该延长为30天?是否应该把生育生活津贴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近日市妇联召开深圳市生育保险研讨会,就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11月16日下午,市妇联召开深圳市生育保险和家政从业人员养老保险问题研讨会,来自市人保局、市保监局等单位的15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对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如何建立家政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初步探索。

      今年深圳市政协委员所递交的一份提案曾建议,将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据了解,目前深圳的生育保险制度主要保障了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部分,收入补偿部分即生育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仍然是由企业承担。这种“半自保型”的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存在一些弊端,生育问题已成为影响女性就业的第一大障碍。

      会议一致认为:将生育生活津贴纳入生育保险统筹统发,扩大生...

  •   市民黎先生:请问未购买满一年生育险,能否在单位享受其待遇?

      记者出动: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回复,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3号) 第十四条: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根据黎先生的问题,在单位购买生育保险未满一年,将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下,职工生育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及医疗费。具体按《广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1992年广州市政府令第2号)第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产假间照发工资、奖金及工资性补贴。并享受原工作岗位上应享受的福利待遇。女职工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全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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