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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年社保缴费基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8 16:23:13 0人浏览

导读:

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那么,2020浙江年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2020浙江年社保缴费基数
  • 2020年浙江省的每个市区的社保缴费基数会有所不同。比如杭州市,其最高缴费基数为16608元,最低缴费基数为3321.6元。缴费比例为:1.养老保险:公司缴14%,个人缴8%;2.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3.工伤保险:公司缴0.2%,个人不缴;4.医疗保险:公司缴10.5%,个人缴2%;5.生育保险:公司缴1.2%,个人不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 2020年,上海的社保缴费基数将上限调整为28017元/月,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继续维持4927元/月。其中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工伤保险:公司缴0.16%-1.52%,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公司缴9.5%,个人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 广东省的各个市区的社保缴费基数都会有所不同。比如深圳市的社保缴费基数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2200元,养老和工伤保险的最高缴费基数为19014元;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5585元,医疗和生育保险的最高缴费基数为27927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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