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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的程序怎么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2 17:18:52 0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刑法体制之内,对于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具有悔改表现的罪犯有一种叫做假释的规定。假释其实类似于减刑,对此有相关的程序规定,一切都要按照这个程序来。那么假释的程序怎么走?法律快车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假释的程序怎么走
  • 假释的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假释的条件具体分为三个,一是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是犯罪分子必须已经执行一定时间的刑罚;三是犯罪分子在刑罚过程中认真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下面在本文就假释的条件和程序详细介绍。一、获得假释的条件1、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判处拘役、管制的犯罪分子因刑期较短,或者没有关押,不适用假释。2、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已经执行一定时间的刑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经执行原判刑期一半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已经执行10年以上的刑期。因为只有执行一定期间的刑罚,才能体现刑罚的严肃性,才能通过教育改造使犯罪分子不再危害社会。3、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认真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接受教育改造,通过教育、改造和学习,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有深刻的认识,并以实际行动来证实自己确实痛改前非,改恶从善,释放出狱后不会...
  • 在我国刑法体制之内,对于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具有悔改表现的罪犯有一种叫做假释的规定。假释其实类似于减刑,对此有相关的程序规定,一切都要按照这个程序来。下面就为大家带来办理假释的程序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办理假释的程序是什么(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1、罪犯评审鉴定表;2、罪犯奖惩表;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   刑法对每种罪名都做了详细的定义和规定,并进行了刑法罪名解读,本文主要对刑法中的罪名解读进行了介绍。

      假释的程序,是指罪犯获得假释,应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的步骤实施,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假释的法定程序是:

      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三、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

  •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罪分子的一种有条件提前释放的法律制度,假释要符合严格的条件,也要遵循严格的程序,撤销假释也是要遵循法定的程序。那么,撤销假释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为你介绍如何撤销假释。一、撤销假释的程序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违反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说明犯罪分子在社会上仍具有一定甚至相当大的危害性,不宜再适用假释,应当依法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在对犯罪分子撤销假释并收监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刑法对撤销假释的法定程序没有具体规定,应当按照我国监狱法第33条的规定进行,即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期间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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