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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4 10:06:41 0人浏览

导读:

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那么霸王条款处罚?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霸王条款处罚
  •   霸王条款是加重消费者一方的责任,我国法律规定霸王条款是无效条款,而且还要对霸王条款做出处罚,那霸王条款处罚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处理“霸王条款”的法律法规:最高罚款三万,工商部门将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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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消协近日对平安保险、人民财产保险、太平保险、华安保险、华泰保险、太平洋保险、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天安保险、大众保险、大地保险等十家省内保险公司的车辆损失险条款进行调查后发现,这些条款无一例外存在有加重被保险人义务、减轻自身责任的问题。昨天,中消协、省消协联合披露了车损险的六大“霸王条款”,同时,还公开披露了人寿险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及其典型表述或案例,并加以点评。

      一、单方规定先向第三方索赔,强制被保险人提起诉讼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赔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或仲裁。” 2003年3月,李某驾驶保险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与一辆小客车相撞,造成两车损毁、李某重伤、小客车司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小客车司机负事故全部责...

  •   核心提示:网购中一些买家的权益受到了伤害也无法维权,《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提出购物霸王条款按合同违法处罚。该新规的主要亮点有“霸王条款”按合同违法处罚;商家拒绝退货将受处罚;明确消费者信息保护范围和破解预约消费维权难题这些内容。

      一、商家拒绝退货将受处罚

      《办法》对网络购物等非现场购物进行了规范。根据新规,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经营者,如果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十五天后还不办理退货手续,或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将依法受到处罚。

      对于即将实施的《办法》,网购达人李女士很高兴:“我经常在网上买东西,好几次买到的商品发现和网上描述的不一样,想退货时商家就找各种理由拒绝退货,有了这个新规定,以后维权更有保证了。”

      二、明确消费者信息保护范围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

  •   我们在外吃饭,常常遇到餐馆吃饭没发票的事。那么,餐饮行业的哪些行为是霸王条款?法律快车的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事件经过】

      “在餐馆吃完饭后,要张发票太难了。”近日,市民刘女士向媒体反映了自己的经历。早前,刘女士和丈夫在一家餐馆就餐,饭后要发票的时候,餐馆的工作人员表示, “我们的发票用完了,您下周再过来拿吧。”一周后,刘女士去餐馆拿发票,店内工作人员仍称店内没有发票,要求刘女士过段时间来取。刘女士说:“他们就一直拖,拖到你啥时候不要了为止,他们根本就不想给发票。”

      媒体前往刘女士就餐的餐馆, 遇到同样的情况。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店内目前没有发票,媒体问啥时候有,工作人员称“不是很清楚”。媒体走访20多家餐馆后,约有60%的餐馆不提供发票,不少餐馆称&ld...

  • 有人说,买楼办手续签合同要签几十个名,一直签到手软;卖楼也办手续也要签几十个名,一直签到手酸。看来,炒楼不仅是个技术活,同样也是个体力活。像那些动辄出手几十套房子的炒家们,炒一次下来,不知道签名那只手会不会磨出茧来。

    不过,签这么多名,你真的认真看过合同的每一页吗?我估计,多数人都是粗略翻翻,毕竟经手的如果是大中介的话,谁会想到里面有什么猫腻呢?

    前一阵,我有一位朋友把手上一套二手楼出手,委托广州某知名中介代办一些手续。其中一份委托代办房产证的公正合同他随手翻了翻,当场几乎吓出一身冷汗:里面居然写着中介有权把他的房子拿去抵押,甚至有权把他的房子卖给任何人。这位朋友说,一旦真签了字,还真不知道房子会不会哪天就莫名其妙不是自己的了。

    本来代办房产证跟委托卖楼是两回事?为什么里面的条款却要包含这些不相干但非常危险致命的内容呢?看来,大公司也不是那么可靠,合同陷阱处处惊人。

    ...

  •   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之所以遭到广大消费者的痛恨,是因为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很多时候,由于消费者是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势,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

      购房者要避免“霸王”合同,主要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合同双方要遵循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法确立了“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这些原则是购房者和开发商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是避免“霸王&rdq...

  • 霸王条款的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条款,是无效的。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谨慎,仔细阅读相关条款,那么,买房合同霸王条款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1、对于共有部位,按照双方合同或协议的约定确定权益归属,没有约定的归属卖方所有。

      2、车位、车库、游泳池、架空层等区域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收益权归卖方所有。

      3、本项目内任何公共地方和共有部位或其他共有服务设施、设备张贴广告、通告、招贴以及安装招牌等固定设施的相关权利及广告经营权益属于卖方所有。

      4、买方在本房地产内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出租等活动),须报卖方及/或该花园物业服务企业审核通过。

      5、本广告为要约邀请,一切图片、文字说明以合同为准。

      6、出卖人在售房过程中向买受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宣传广告等,除有特别说明的外,均仅供买受人购房参考,不得视为合同内容条款,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

      7、本认购书签订7日内,认购人未能交纳首付款或与出卖人签...

  • 重庆市工商局曝光了购车合同的八个霸王条款,提醒消费者在购车时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避免误入经营者设置的消费陷阱。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汽车销售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最终梳理出问题条款60条,其中典型不公平、不合理条款29条,共涉及具体合同条款174条。“最后曝光的这8条不合理条款,主要集中在扩大经销商的权利方面。”小编温馨提示:如果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损害了车主的合法权益,可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霸王条款一:解释权永远属于销售方合同条款:合同格式条款解释权归销售方所有。工商点评: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作出含有“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最终解释权”等内容的规定。该条规定扩大了经营者单方解释合同的权利。霸王条款二:交车时间地点卖方定合同条款:乙方向甲方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甲方交车单为准。工商点评:该条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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