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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7 10:54:18 0人浏览

导读: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那么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处理是?法律快车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帮助。
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处理
  • 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低于,可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足。拒不补足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存在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基本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实际发放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包吃包住的,工资也不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即使是试用期间,员工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公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不能少于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低于,可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足。拒不补足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存在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核心内容:本文讲述的是一个典型侵犯员工权益的案件,且不说不签定劳动合同以及年底统一发放工资这些侵权行为,在工资的数额上也是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案件经过

      赵某是一个农民,务农多年,看见衬里许多人进城务工收入不错,也觉得不错。于是在2006年初,和几个同乡一起到北京,在熟人的介绍下进入某建筑公司从事建筑工作。由于是熟人介绍,也没好意思问工资,就在工地上吃住,条件十分艰苦。但是公司一直也没有发工资,公司派人通知为防止工人乱花钱。到年底统一结算。到年底后,公司通知发放工资,给赵某按照每个月500元的标准,一共应当发放了6000,但是还扣除了一年的住宿费和餐费1000元,实际发放了5000元。赵某觉得工资有点少,但是也不知道如何和公司协商。

      案件分析

      这是一个典型侵犯员工权益的案件,且不说不签定劳动合同以及年底统一发放工资这些侵权行为,在工资的数额上也是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   [案例] 宋某被某企业招用,双方签订了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该企业每月发给宋某工资300元,两个月后,宋某听说到当地有最低工资的规定,发现企业违反了当地最低工资的规定,宋某便找到企业老板,要求增加工资并补发前两个月的工资报酬,老板以宋某尚处在试用期,还不是正式职工为由拒绝增加和补发工资,宋某便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后,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企业将宋某试用期工资调整至350元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320元),补发宋某前两个月的工资差额。

      [评析] 这起因工资支付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本案中,企业方存在以下错误认识,应当予以澄清:

      第一,只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就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A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

  •   最低工资制度作为国家干预分配,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的一种法律制度为国际社会所公认。

      国际间最低工资问题的研究很快表明,任何试图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一个统一的最低工资率的想法都不现实。如果国际最低工资率以最低水平国家的工资为基础,对高工资标准的国家则没有作用;如果以较高标准国家的工资为基础,低度水平或较高标准国家的工资为基础,低水平或中等水平国家则无法达到。因此,国际劳工大会决定制定有关最低工资的一般原则和方法,列举了在决定最低工资水平时需要考虑的因素。这些因素是:(一)根据国家的一般工资水平,生活费用,社会保障福利和其它阶层人员的相对生活标准,最低工资要能满足职工和其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二)要考虑与之相关的经济因素,包括经济发展的水平,劳动生产率水平以及实现和保持高的就业水平。不难看出,国际上确定最低工资的标准一般考虑城市居民生活费用支出、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

  • 基本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实际发放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国家是有最低工资标准的,如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不合乎法理的,那么低于最低工资怎么处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除此之外,《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也有相同的规定。

      以上就是“低于最低工资怎么处罚”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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