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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侵权行为如何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4 18:00:53 0人浏览

导读:

对于域名侵权行为一般是指恶意使用他人域名。恶意是法院认定抢注行为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域名侵权行为如何认定
  • 认定商标侵权行为,是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的关键环节,也是一个难点问题。在认定中,需要依法和依职权认定。所谓依法认定,是指依照《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认定;所谓依职权认定,是指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认定。法律规定不明确以及在职权范围内认定有困难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逐级请示,并附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报上级机关认定。认定商标侵权行为,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遵循保护注册商标的原则

    商标专用权是通过注册产生的,其间经过了法定的程序和严格的审查,因此,商标专用权确立後,就应当在法律范围内子以保护,即使是认为注册不当的商标,在撤销之前,也应如此。按照《商标法宝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裁定,对在撤销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不具有溯及力。

    注册商标有效期...

  • 对侵犯商标权行为的认定,一般遵循以下三个过程:

    一、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核准注册的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结合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以此作为认定商标权与被控侵权对象进行比较的标准,以便得出是否构成侵权的结论。

    二、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

    确定被控侵权对象由以下两个方面:一、被控侵权的商标,二、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

    三、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

    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

    (责任编辑:依法网)
  • 随着经济的发展,在越来越多的商标侵权案件中,被控诉的商标与被保护商标的是否相近或者近似是判定被诉商标是否侵权的标准,而这些近似商标中对“显著部分”的是否静思的判断,在案件中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商标侵权行为地的认定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商标侵权行为地的认定及其相关问题。一、商标侵权行为地的认定:商标的显著部分(要部,也叫主要识别部分)是指在商标的整体构成中处于支配地位、决定商标的整体形象并对商标起主要识别作用的部分。显著部分在商标给人的整体印象中占有突出的地位,因而在判断商标近似时应占有更大的权重。显著部分是否相同、近似以及其近似程度,决定了商标整体上是否构成近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解释》)第十条规定了“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判断原则,其中第二项原则规定“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
  • 认定商标侵权行为,是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的关键环节,也是一个难点问题。在认定中,需要依法和依职权认定。所谓依法认定,是指依照《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认定;所谓依职权认定,是指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认定。法律规定不明确以及在职权范围内认定有困难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逐级请示,并附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报上级机关认定。认定商标侵权行为,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遵循保护注册商标的原则

    商标专用权是通过注册产生的,其间经过了法定的程序和严格的审查,因此,商标专用权确立後,就应当在法律范围内子以保护,即使是认为注册不当的商标,在撤销之前,也应如此。按照《商标法宝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裁定,对在撤销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不具有溯及力。

    注册商标有效期...

  •   当发生商标侵权行为的时候,有的商标权人想去起诉又不知道对方的行为究竟是否侵权的时候,可能就会疑惑,如何判断商标侵权行为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如何判断商标侵权行为,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如何判断商标侵权行为?一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都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 "行为。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

  •   一、文字版权侵权认定如下:若是吸收他人文字中蕴含的思想,则不会涉及侵权,而若是抄袭了他人有独创性的表达,则属于侵权。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1、“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2、“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二、《著作权法》第四条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 随着经济的发展,在越来越多的商标侵权案件中,被控诉的商标与被保护商标的是否相近或者近似是判定被诉商标是否侵权的标准,而这些近似商标中对“显著部分”的是否静思的判断,在案件中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商标侵权行为地的认定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商标侵权行为地的认定及其相关问题。一、商标侵权行为地的认定:商标的显著部分(要部,也叫主要识别部分)是指在商标的整体构成中处于支配地位、决定商标的整体形象并对商标起主要识别作用的部分。显著部分在商标给人的整体印象中占有突出的地位,因而在判断商标近似时应占有更大的权重。显著部分是否相同、近似以及其近似程度,决定了商标整体上是否构成近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解释》)第十条规定了“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判断原则,其中第二项原则规定“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
  •   著作权又称版权,随我国经济发展,对于著作权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也需要更加健全。面对这种现象,我国对著作权做出了更加完善的修改。那么著作权侵权认定条件是什么呢?针对著作权侵权认定条件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侵犯著作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著作权侵权认定条件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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