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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费用怎么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8 15:25:11 0人浏览

导读:

财产保全是属于民事诉讼中存在的一类法律措施,所以在进行保全费用的计算时,就是需要根据对应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来才有效力的。那么财产保全费用怎么计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财产保全费用怎么计算
  • 需要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标准交纳。标准为:1.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   财产保全是属于民事诉讼中存在的一类法律措施,所以在进行保全费用的计算时,就是需要根据对应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来才有效力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财产保全费用怎么计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财产保全费用怎么计算

      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但你要提供你诉讼标的同样额度的担保。

      诉讼财产保全费用如下: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保全措施;”该办法第三章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的第十四条规定“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

  •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为防止债务人隐匿、转移、变卖财产等,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那么财产保全费用怎么计算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执行。申请财产保全除了需要提供担保以外,还需要支付财产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的计算方式是: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财产保全费用怎么计算的相关内容。

  •   大家都知道,财产保全是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等等强制措施。但是你知道吗,诉讼财产保全与申请人自己的财产也是有关系的,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向法院交纳一定数额的费用。

      一、财产保全费用计算标准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财产保全除了需要提供担保以外,还需要支付财产保全费用,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执行。财产保全费用的计算方式是: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

  •   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降低风险有着积极地作用。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财产保全需要支付担保费用,那么财产保全担保费用怎么支付?

      一、财产保全担保费用怎么支付

      财产保全担保就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如果因保全错误为被申请人或案外人造成损失,申请人或担保人应予赔偿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相应的把财产保全担保分为诉前保全担保和诉讼保全担保。在提供担保方面,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有所不同,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其申请;诉讼保全中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也就是说存在人民法院不要求提供提供担保的情形存在,当然如果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拒不提供的,人民法院业依法驳回其申请。财产保全担保方式一般为现金或实物抵押。

      1、采用现金抵押的方式支付的担保费用标准是:经一次审理程序为一个收费单位,订立相应的收费...

  • 需要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标准交纳。标准为:1.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为防止债务人隐匿、转移、变卖财产等,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那么财产保全费用怎么计算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执行。申请财产保全除了需要提供担保以外,还需要支付财产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的计算方式是: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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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财产诉讼纠纷中,如果涉及财产额标的较大的话,为了保障诉讼后财产的执行问题,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启动财产保全程序,对财产保全不满的也可以申请复议,那诉讼财产保全复议期限是多久?针对这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诉讼财产保全复议期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因此,由上可知,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情况下是三十日内,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之后,必须在一个月内提起诉讼,否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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