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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时效有怎样的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5 09:46:37 0人浏览

导读:

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一。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那么民事诉讼法时效有怎样的效力?接下来就由小编带您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
民事诉讼法时效有怎样的效力
  • 民事诉讼法关于受理期限是七天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提交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决定是否予以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亦称民事诉讼法的适用效力。它是指民事诉讼法在何时何地对何人何事直接发生作用。

      (一)对时间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自1991年4月9日通过并公布施行。也就是说,民事诉讼法自1991年4月9日起产生法律上的效力。该法第270条明文规定:“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同时废止。”根据法律生效的一般原则,在新法生效之前发生并审理的民事案件,新民事诉讼法不溯及既往。凡新法公布之后才受理的案件,或诉讼活动尚在进行之中者应适用新民事诉讼法。

      (二)对空间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域,包括陆地、水域及其地下层和上空。质言之,凡发生于我国领域的民事、经济、海事海商纠纷,欲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者,必须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根据领土延伸原则,凡行驶于外国领海的我国...

  •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那么我国民事诉讼级别管辖是怎样规定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我国级别管辖的相关规定。

      我国关于民事诉讼级别管辖规定如下: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级别管辖

      1、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亦称民事诉讼法的适用效力。它是指民事诉讼法在何时何地对何人何事直接发生作用。

      (一)对时间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自1991年4月9日通过并公布施行。也就是说,民事诉讼法自1991年4月9日起产生法律上的效力。该法第270条明文规定:“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同时废止。”根据法律生效的一般原则,在新法生效之前发生并审理的民事案件,新民事诉讼法不溯及既往。凡新法公布之后才受理的案件,或诉讼活动尚在进行之中者应适用新民事诉讼法。

      (二)对空间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域,包括陆地、水域及其地下层和上空。质言之,凡发生于我国领域的民事、经济、海事海商纠纷,欲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者,必须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根据领土延伸原则,凡行驶于外国领海的我国...

  •   要及时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生效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当事人还必须明确自己应向哪个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只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该人民法院才会受理。

      1、 由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并有财产执行内容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案件,由制作该项法律文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管辖,即使该案经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或者依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该案的执行仍由原来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管辖。

      2、 发生法律效力依法由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内容的涉外执行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组织的水平较高、设备较好,能够更好地完成涉外民事案件的执行任务。

      3、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的裁定书,由制作该裁定的人民法院管辖。这类法律文书都是在紧急情况下制作的,均应及时执行。由制作该裁定的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执行,有利于执行任务的顺利完成。

      4、 发生法...

  • 民事诉讼法关于受理期限是七天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提交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决定是否予以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民事法律在现代社会使用是十分广泛的,其中民法也是有着相应的诉讼法的,但是很多人都是不知道这个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时间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最近一次民事诉讼法修改时间是多久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最近一次民事诉讼法修改时间是多久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二、民事诉讼法发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以...

  • 民事诉讼法送达期间的规定:直接送达以送达回证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一般以邮戳为准,公告送达以公告期结束日为准。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基于一些理由可以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出反请求,这是我国民诉法赋予被告用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那么民事诉讼法的反诉什么时候提出?一、反诉的概念反诉是指在第一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对案件裁判之前,被告为了抵消或部分抵消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新《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在公开审理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合并审理。法律规定反诉制度,是对被告的一种特殊的保护,可以使被告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促进本诉的审理,使本诉于反诉同时解决,简化诉讼程序,提高人民法院办案质量与效率,避免人民法院对两个相关案件做出相互矛盾的裁判,更好地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反诉的条件1、反诉必须针对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提起。2、只能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起。3、提起的时间,必须在本诉起诉之后至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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