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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哺乳期多长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7 10:46:17 0人浏览

导读:

哺乳期是指女性产后用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都是相对比较体弱的,为此这个特殊时期里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员工哺乳期多长时间?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所帮助。
员工哺乳期多长时间
  • 哺乳期是多长时间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哺乳期应为十二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一周岁。

  • 哺乳期一般情况下为一年。就是小孩子一周岁时止。如果是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以适当延长哺乳期。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可以延长一至两个月。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但女职工严重违纪违法犯罪(即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除外。

    其次,工资方面,单位不得在三期内降低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指排除奖金,各种津贴、津贴外的工资。也就是说,单位最少不得少于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也不等同于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

  • 哺乳期是指女性产后用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都是相对比较体弱的,为此这个特殊时期里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女职工在哺乳期间可以享有哪些法定权益呢?劳动法作了怎样的规定呢?一、劳动法关于女职工哺乳期的法定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怀孕...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王义忠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刑法规定哺乳期是多久”这个问题?《刑法》对于妇女的哺乳期是没有规定的,具体的相关规定是在于劳动法与妇女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才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止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 哺乳期被辞退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我们知道女职工在工作期间已发享有生育和哺乳假期的权利,那么,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

      以上就是“...

  •   女职工在哺乳期,用人单位对其调岗降薪,很多人都有这个疑惑,哺乳期是否可以调岗降薪?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称:“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如果“三期”妇女的现工作岗位对其身体有害,用人单位应当将三期妇女调到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岗位,但是,无论“三期”内女职工的岗位如何变化,工资都不得降低。

      尽管三期女职工原有岗位已经撤销,但是用人单位调整岗位应当合理,特别是“三期”员工变更岗位,应减少工作量等以使其能够适应该工作。

  • 女员工哺乳期违纪可被解除合同

    北京平安保险公司员工杨女士,在哺乳期间三次旷工、90余次未按规定打卡出勤,被单位提前解除了劳动合同。随后杨女士起诉,要求单位给付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当月的工资、哺乳期间生活补助费等共计8万余元。 这场劳动争议纠纷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后,日前北京市一中院认定,北京平安保险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及单位规章制度,解除与杨女士的劳动合同并无不当,终审判决其支付杨女士解除劳动合同当月的工资1842元及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460元,驳回了杨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违纪被解除合同仲裁驳回申诉

    现年27岁的杨女士,2005年11月进入北京平安保险公司,担任销售员。2007年11月30日,双方续签了劳动合同,至2008年11月29日止。2008年2月,杨女士生下一女孩,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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