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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离婚纠纷归哪里管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1 09:58:25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那么异地离婚纠纷归哪里管辖?法律快车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异地离婚纠纷归哪里管辖
  • 在民事诉讼当中被告是可以提出反诉的,反诉就是在同一个案件当中被告同时也是原告,原告也同时具有被告的身份,被告提出反诉也有一定的条件,在离婚案件中也不例外,双方对于财产发生了纠纷也是可以提出反诉的,那么离婚后财产纠纷反诉条件是什么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反诉条件1、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此为主体的特定性。2、须反诉与本诉之间有牵连关系。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或有牵连的,两者源于同一法律关系或相关联的法律关系。提起反诉的目的是在于要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3、须在本诉进行中提出反诉。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4条的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4、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根据牵连管辖,人民法院可能获得原本无管辖权的案件的管辖权,但是,如果当事人之间纠纷存在协议管辖或者专属管辖的情形,本诉法院不得基于牵连管辖取...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马引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怎么确定离婚纠纷管辖这个问题,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

      (2)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3)被告被劳动教养的;

      (4)被告被监禁的;

      (5)被告被注销城镇户口的。

      (三)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

  • 离婚纠纷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或者原告经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规定如下:

    1、对于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对于涉外离婚诉讼案件,若双方当事人在国内均有住所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被告在国外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双方当事人都在国外,但未定居,任何一方起诉离婚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   离婚总是参杂着很多的事情,比如孩子、财产、双方父母。或者其他一些涉及到双方曾经生活的焦点的问题,有很多的人可以心平气和的双方做下来聊这些事情。但是有很多的人确是不能沟通,双方非得闹上法院才能平息怒火。那么离婚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离婚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及其相关问题。

      一、离婚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

  •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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