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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贷款要办理登记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1 13:53:53 0人浏览

导读:

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抵押是现代经济社会中比较常见的融资行为,它对交易各方取之所需、敷之所用均有益处。那么,不动产抵押贷款要办理登记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不动产抵押贷款要办理登记吗
  •   不动产抵押必须办理登记吗?很多人不清楚,我们都知道办理不动产抵押是要去房产局进行登记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不动产设定抵押一定要有书面的抵押合同,另外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否则即使拿到对方的房产证该抵押也是无效的,遇有对方不能偿还借款的情形也不能要求拍卖该房产以行使抵押权。

      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因此个人对房屋进行抵押不但要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的,同时要到当地房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才能使抵押权合法成立。

  • 不动产抵押登记  不动产抵押是现代经济社会中比较常见的融资行为,它对交易各方取之所需、敷之所用均有益处。那么,如何进行不动产抵押?又如何防范其风险?首要的莫过于办理好抵押登记,依法抵押登记即具有法律效力,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是否就一概不受法律保护呢?现就一案例试析之。 A公司向B银行申请贷款,用C公司的一幢房产作抵押,三方分别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担保合同,事后,由于种种原因,该抵押合同没有到房地产部门进行登记。在合同签订后,银行即依约向A公司放款,但到借款合同期满时,A公司无力偿还贷款。B银行即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并要求以C公司的抵押物优先受偿。 一审中,C公司辩称因抵押物没有登记,合同应为无效,C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借款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为合法有效;C公司虽提供了抵押担保,但由于未经有关部门登记,抵押担保无效;虽然担保无效,C公司仍应承担...
  • 不动产抵押贷款是指贷款机构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拥有的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机构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偿还本息的责任。

  • 现在中国房价一直居高不下,因此关于房产登记出台了许多政策,对于物品我们有着很多权利,所有权带来的一系列权利,那么房产抵押登记是什么?有些什么注销手续?今天和大家一起讨论的法律问题是房产抵押登记注销手续有哪些。一、什么是房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抵押登记的作用是为了交易安全。二、房产抵押登记注销手续有哪些1.借款人在贷款还清以后,先到贷款银行领取银行盖章的《房地产抵押注销申请表》、《xx市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并由抵押人签字,以及《房屋他项权证》。2.抵押人带上本人身份证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个人的)、《xx市房地产抵押合同》(一份)、《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申请表》、《xx市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他项权证》,到当地抵押登记受理窗口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房屋抵押合同应当载明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主债权的种类、数额;抵押房屋的状况以及四至等等;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屋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天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审核后,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
  • 不动产抵押贷款的风险。如何防范不动产抵押贷款的风险?具体从以下五点介绍不动产抵押贷款的风险。

    (一)加强制度建设,构建行之有效的不动产抵押贷款风险的防范体系。

    在实施贷款前,一定做好事前调查和初审工作,确保不动产抵押贷款的真实性。授信部门要在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1、抵押不动产取得的合法性,是否违法占地,是划拔土地还是经过市场交易取得的土地,权属是否有争议;2、抵押物是否已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以其它方式限制流转;3、抵押物是否被列入文物保护范围或被列入拆迁范围;4、土地是否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不得转让和抵押),是否已闲置2年或接近2年;5、抵押物是否属于同一人,私有共有,是否经过共有人同意;6、抵押物是有否有转让或正在长期租赁现象,(如长期处于租赁状态,且已付过租金,将直接影响抵押权的足额实现);7、验证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的材料是否真实,复印件和原件进行核实,必要时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证明...

  •   不动产抵押登记及其效力分析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一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案例:

      王某做生意急需资金,遂向张某借钱,张某怕王某经商失败还不了钱,要求其提供担保,王某找到其亲戚李某同意以其所有的一套住房作为抵押物。王某、张某、李某遂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约定张某借给王某3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李某用其所有的一套房屋作抵押担保。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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