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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2 11:04:24 0人浏览

导读: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那么假释条件有哪些?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假释条件有哪些
  •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发生的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低龄化,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那么我国未成年犯罪年龄怎么规定?未成年犯减刑假释的条件是怎样的?如何防止未成年犯罪?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我国未成年犯罪年龄怎么规定1、不负刑事责任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不满十四周岁是无责任能力年龄阶段。因此,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法益侵害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2、相对负刑事责任根据中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3、减轻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
  •   如果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认真进行劳动改造,并且服刑到了一定的期限时,犯罪分子是可以申请假释的。那么,假释条件有哪些?

      《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 拘役是现代社会刑罚最为主要的一个类型的,对于拘役就是分为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为了贯彻人道主义,对于拘役我国也是有着相应的假释规定的。下面就为大家带来无期徒刑假释条件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无期徒刑假释条件是怎样1、假释是使犯罪分子提前回到社会上,因此,必须附加一定的条件:(1)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容分子。但是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2)适用假释的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适用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特殊情况",是指国家政治、国防、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3)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
  • 一、假释期满要办什么手续假释期满后,要到监狱办理释放手续,也就是释放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二、假释的考验期限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83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根据刑法第83条第2款的规定,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三、假释期满的法律规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
  • 撤销假释是获得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被查出前罪宣判前有漏罪没有宣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撤销假释的行为。撤销假释也有法定的条件,下面在本文整理介绍。什么是撤销假释假释的撤销,是指获得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被查出前罪宣判前有漏罪没有宣判,或者在假释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机关的相关规定,被人民法院裁定收监执行刑罚的执法活动。撤销假释的三个条件关于假释的撤销,修订的刑法在保留原刑法中因再犯新罪撤销假释撤销假释规定的基础上,吸纳了《监狱法》第33条的关于违法.行为导致假释撤销的规定,并首次将发现漏罪也作为撤销假释的条件,这被认为是新刑法对假释予以完善的重要体现。显然,修订后的刑法关于假释撤销条件的规定,放宽了假释撤销的条件,对假释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对再犯新罪,不区分故意与过失,一律应当撤销。1、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无论所犯新罪的性质和形式,...
  •   很多人都对于保外就医和监外执行的概念并不清楚,有时候还会分不清两者关系,虽然两者在表现形式上看十分相近,但是两者的概念还是略有不同。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什么是保外就医和监外执行,以及保外就医和监外执行有什么不同,以供您理解。

      一、保外就医和监外执行的概念

      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

  •   有些人之所以受到法律的惩罚,就是因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惨不忍睹,毫无人性,这是无法被原谅的,当一个人的良心都丢失了,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不能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能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的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低于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1.限制减刑犯罪的类型根据《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   一、我国撤销缓刑的条件:一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包括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

      二是发现漏罪,即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前还有未被判决的依法应当追究的犯罪行为;

      三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具有情节严重的违法、违章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二、《刑法》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在犯罪人符合缓刑的条件的话,是可以宣告缓刑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但是宣告缓刑期后是有一个考验期的,在这个考验期中缓刑有可能因为一下条件被撤销,那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撤销缓刑,是指不再适用缓刑,对缓刑犯执行原判刑罚或者重新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撤销缓刑和缓刑撤销后对犯罪分子的处理有以下两种情况: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这种情况下,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刑法对新犯的罪和新发现的罪并没有特别规定,应当理解为无论新犯的罪和新发现的罪是什么性质的犯罪,罪行是轻是重,也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都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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