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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性格不合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0 08:45:14 0人浏览

导读:

性格不合是可以离婚的,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夫妻性格不合离婚
  • 夫妻性格不合的情况下,是否该离婚的问题,并非外人可以解决的,应当由夫妻双方自行解决。因为离婚属于夫妻的人身性权利,应由当事人自行处理。如果想离婚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之后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性格不合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相关手续。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关于夫妻感情破裂夫妻感情破裂是我国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而近十年来,社会和法学界对此标准一直存有争议。此次婚姻法修正草案征求全民意见,离婚标准又成为一个争议很大的热门问题。从80年代开始,就有不少学者撰写和发表文章,对感情破裂的立法适用性和可行性提出过反思,主张离婚条件应修改为婚姻关系破裂或者夫妻关系破裂,而不是感情破裂。但新《婚姻法》颁布后仍然保留了夫妻感情破裂的离婚条件。诚然,婚姻的成立,源出于感情;夫妻的离异,归咎于感情,感情是婚姻不可易移的基础。但感情的表露方式是因人而异的,对夫妻感情进行判断,主观随意性很大,有不少人包括一些法官提出,“感情是一个人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个人的内心感受,具有抽象性、主观性和可变性,它的可视性和可把握性都是极差的,法官难以识别和判认”。有的人甚至认为认识这个问题之难,“就是组织心理专家对夫妻双方进行心理分析,也不一定能得出准确的感情确已破裂的结论,因为...
  • 结婚时给付的彩礼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不予分割。

    但是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女方需要返还彩礼的三种特殊情况: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返还彩礼。

    2、结婚彩礼给付之后,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双方没有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需要进行保护,彩礼应当返还。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此彩礼应当返还。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到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其中依据第二条和第三条请求返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的特邀嘉宾律师胡水清。

    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 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综上,如果是双方调解不成功的时候,可以通过分居的形式来离婚。但是如果分居六个月是不能判定为离婚的,新婚姻法中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才能判定离婚。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 夫妻感情破裂的,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功的,可以通过分居的形式来诉讼离婚。《民法典》中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基本上所有的离婚都是因为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判断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认定离婚非常重要的一个依据。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因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是怎样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因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是怎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 韩某伪造妻子的委托书,与父母“争”房产,最后将房屋产权的六成多让给父母。此后,韩某与妻子打离婚官司。他用法院调解书作为证据,要求只对房子不到四成的产权进行分割。昨天,法庭对韩某拘留15天并罚款1000元。   昨天,李某与丈夫韩某离婚并分割家产的官司在法庭宣判。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但对于双方争议最大的房产问题,却没有做出认定。宣判后,法官宣布对韩某进行处罚,理由是“韩某伪造委托手续,妨害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韩某的表现很平静,只说自己接受法院的判决,服从法院的处罚。

      这处有争议的住房是韩某和李某婚后第三年花23万余元全款购买的。去年12月,李某起诉要求离婚时提出,她想要房并愿给韩某一半房款。但韩某不同意对半分,理由是买房时其父母出了一多半的钱。

      此案开庭时,韩某为了证明自己所说是真,还拿出了双桥法庭于去年9月做出的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的原被告分别是韩某的父母和韩某夫妇。当时,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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