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婚姻家庭> 办完准生证离婚对

办完准生证离婚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0 09:01:20 0人浏览

导读:

目前已取消准生证改用办理生育登记的制度。离婚后生孩子的不需要办理准生证,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不再进行生育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办完准生证离婚对
  • 目前生孩子并不需要办理准生证,在全面开放二胎政策以来,全国都已经取消准生证的办理了,生育两个以内的孩子的夫妻可以自行安排生育,之后进行登记即可。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八条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 法律对准生证的规定是:在全面实行二胎政策以来,准生证制度已经在全国都取消了,生育两个以内的孩子的夫妻是不需要办理准生证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安排生育,之后进行登记即可。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2016年第2号的国务院公报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规定了准生证的新政策,该决定确定了取消准生证改用办理生育登记的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不再进行生育审批。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怀孕期间离婚可以办准生证,但是不需要办理准生证,国家现在开放三胎政策,只要符合条件的,可以不用办理准生证,但是要依法办理生育登记,很多地方直接在计生部门网站上就能办理生育登记。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第十九条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李玮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之后子女的准生证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实际上呢我们国家已经全面开放了这个二孩,所以说自2016年1月1日起,对生育两个子女以内的夫妻,实行的是生育的登记制度,已经不再是以前的生育审批制度了。

      所以说那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也不需要再考虑离婚之后,那么准生证如何处理的问题。如果是已经下发了准生证的,可以等在双方离婚之后再进行注销。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现在准生证取消了。现在全国都开放了二胎,也将准生证给取消了,所以生孩子不需要办理准生证,生育两个以内的孩子的夫妻可以自行安排生育,之后在计生办进行登记即可,无需办理准生证。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八条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 怀孕后离婚孩子的准生证不需要办理,现在各省市已经逐渐不再办理准生证,依法办理生育登记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不再进行生育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二)结婚证;(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