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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离婚怎么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0 15:54:36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时公产房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的不用进行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配。离婚时公产房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的不用进行分割。
公产房离婚怎么分
  • 离婚时公产房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的不用进行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在我国双方办理离婚的过程中,公产房分割的原则是:如果公产房是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公有产权房,俗称“公产房”,即房屋的所有权不是归老百姓个人,而是归有关的单位或组织,比如房管所等等。离婚时能对公产房分割吗?离婚时公产房如何分割?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离婚时公产房如何分割

      1、对于夫妻离婚对于房产的分割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况下的房产,双方均是可以主张承租权的: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7)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

  •   根据相关婚姻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如果存在下述情况,双方均有权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八)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但是,如果双方就此不能达成一致,则法院一般根据下列原则来判决由哪方承租:

      (一)照顾...

  • 公产房变更承租人如何认定 一、公房承租人的认定 到底谁是公房的承租人,这是解决此类案件的第一关键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解决将直接导致不同的利益分配格局。关于公房承租人的确定大致分三种情况:第一,原承租人仍然健在不发生承租人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当然还是原承租人。第二,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第二种情形中,有些变更不符合规定,侵犯了其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利益,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请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来的变更,作出新的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拒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撤销。第三,原来的承租人可能去世多年,公房由其共同生活的部分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按规定早就应当办理变更手续,但是因为没有拆迁补偿的问题,大家都没有异议,一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办理变更。问题主要出...

  • 婚前承租的房子离婚时的分割,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个人婚前财产或婚后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2、如果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分割或者法院判决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离婚时共同居住的公房一般按如下方式处理:协议由一方承租,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且一方有承租权利,承租一方给另一方适当的补偿;双发均可承租的,可以共同承租,没有共同承租的,由承租方给与另一方补偿;如果一方无承租权但租房困难的,可以暂时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夫妻离婚时共同居住的公房如何处理发布日期:2010-03-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公房处理问题曾作出《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司法解释,主要有如下规定:   一、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八)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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