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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离婚的代理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0 15:57:04 0人浏览

导读: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不予离婚的代理词
  • 离婚代理词一般指的是,诉讼当事人提交的,能够推翻对方的主张或者证明自己的主张的书面材料。例如,对方说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那就说夫妻感情良好,然后提出几个事实证明夫妻感情良好,或者自己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进行陈述。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案件简述:不同意离婚代理词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广西鹏韵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原告的委托,并指派秦有荣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认真听取了委托人的观点和理由,仔细查阅相关材料并积极调查取证,现结合庭审调查的情况,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并恳请法庭采纳:

    一、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可能,请法庭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

    法庭调查已经查明,双方婚后虽然生活了二十年,但始终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彼此性格不合,互不信任,沟通困难。为解除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曾多次向被告提出离婚要求。双方现已分居,期间没有电话联系,偶尔碰面,也是形同路人,关系日益疏远,感情越来越淡漠。甚至在离婚诉讼前,被告恶意改换门锁,迫使原告漂泊在外,原告对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绝望。事实证明,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

  •   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诉讼离婚的比例不断增大,在诉讼离婚中,有些当事人会选择委托律师代理参与,那离婚纠纷代理词怎么写?写离婚纠纷代理词的注意事项?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纠纷代理词怎么写

      离婚纠纷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何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与陈X离婚一案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本代理人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参加了本案的庭审调查,本代理人结合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现依法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1、原、被告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婚姻关系只有依靠夫妻感情才能得以维持,而不是用法律手段能够得以维护,法律不能担保幸福的关系,但可以中止感情破裂的婚姻关系。由于婚前对男方的性格、家庭成长环境、生活习惯和生活能力等方面了解不够,在婚后生活中,一旦发生矛盾,男方就思想偏激、固执己见、是非不分,致使原告长期...

  •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往往涉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离婚问题,诉讼离婚还有自己的离婚程序和条件,掌握这些法律知识对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来说十分重要,本文主要对这些常见的离婚问题及解决办法作了详细介绍。

      离婚,是指配偶双方在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其基本要求有四个方面:一是在时间上,离婚只能发生于配偶双方生存期间,如有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则不存在离婚;二是在主体上,离婚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男女双方自己行使。即只有夫妻才能提出离婚,任何人都不能对他人的婚姻关系提出离婚主张;三是离婚的前提,应该是有合法婚姻关系存在,非法同居关系,或以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结婚证的无效婚姻,不能按离婚来解除;四是离婚必须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履行法定的离婚程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双方自愿离婚,在财产和子女抚养方面取得一致的意见,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民法典(婚姻编)把准予离婚归纳为不忠、分居、失踪、虐待、遗弃、恶习、威胁安全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具体包括如下: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一种类似于重婚的违法行为。

      总之,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不予宽恕的,可视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是符合民法典(婚姻编)原则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暴力行为。

      事实是,家庭暴力直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正常的家庭秩序,破坏家庭成员间的平等地平等地位与和谐关系,影响社会安定团结。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

  •   离婚诉讼中不予受理的情形

      上海离婚律师提示,一般以下几种情况,法院不会受理离婚诉讼: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如女方提出或所生子女非男方的等特殊情况则不受此限。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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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

  •   并不是所有的离婚诉讼请求都会被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有一些离婚案件的诉讼请求法院会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那么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案件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案件有哪些?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包括: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2)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期交纳案件受理费的。

      (4)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哪些情形适用诉讼离婚?

      (...

  •   如果感情破裂,或者对方出轨,可以提起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起诉离婚,那么,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呢?我相信你一定会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

  • 离婚女方不同意可以起诉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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