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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离婚孩子影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20 14:31:00 0人浏览

导读:

出轨离婚的,孩子的归属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已满两周岁以上的孩子,由父母协商决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那么出轨离婚孩子影响?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出轨离婚孩子影响
  • 出轨离婚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归母亲。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1.怎样在孩子面前提及她的父亲/母亲?

       离婚的大人不管怎样痛恨对方,都不应该在孩子面前说对方的不是。告诉孩子,父母不在一起,并不影响两人对她的爱。做父母的,不应该用自己的观点来影响孩子的判断力。不过很多人做的正相反,认识一个母亲,被男人抛弃,跟子女唠叨了一辈子,有一天长大了的女儿说:我爸爸就那么点事情被你说了这么多年,有完没完? 你不喜欢的人,孩子不一定不喜欢。

      2.千万不要天天摆出一副苦瓜脸。

       也许你因第三者而被抛弃的,也许你很委屈,但是不要天天做怨妇/怨男状。首先对自己身心不利,更重要的是浅移默化给孩子的影响。让孩子看到一个心平气和的你,对她的精神健康很重要,没人同情祥林嫂。

      3.对离婚的事实不强调也不回避。

       有的父/母离婚之后总是对孩子说:我们家与别人不同,所以你要努力,要出人头地,etc. 出发点可能是好的,但是这种提醒/强调会不会造成孩子的自卑心理...

  • 老公出轨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最有利于子女的一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不满2周岁的孩子,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2周岁的孩子可以协议约定抚养权,约定不成,由法院判决;8周岁以上,应当尊重孩子真实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朱瑞雷,以下为大家解答“婚内出轨孩子抚养权归谁”这个问题。

      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再判决,但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所有,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所有。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孩子成长并征求8岁以上的孩子的意见。

      法律并没有规定婚内出轨后孩子抚养权归属,婚内出轨并不能直接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双方都可以争取,但是对于出轨一方,一般会认为其道德品质有一定问题,此时无过错方更有优势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的一方违背了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义务,属于过错的一方。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法院应该更加倾向有利于无过错方。那么出轨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有哪些?出轨离婚抚养权判定标准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出轨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有哪些

      1、按婚姻法的规定依法分割,双方无约定的,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共同财产各半平分,丈夫(妻子)构成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属于过错方,无过错的妻子(丈夫)在双方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内容包括财产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部分内容损害的程度是确定赔偿范围的具体依据,赔偿的具体办法有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赔偿肯定是在应判归丈夫(妻子)所有的财产中予以赔偿。婚前财产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财产收入是共同财产,丈夫(妻子)出轨的话,妻子(丈夫)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并可...

  • 根据《上海市涉外婚姻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关于离婚登记申请和离婚诉讼按下列办法办理:  1.上海市居民与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之间协议离婚的,或者婚姻缔结地在上海的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之间协议离婚的,由双方共同到市民政局办理申请离婚登记手续,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自愿离婚协议书,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或者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但未达成协议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上海市居民与外国人离婚的,均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离婚诉讼是一般的民事诉讼,也是要经过一定的流程的,需要一定的时间,夫妻一方要起诉离婚,首先要考虑的是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才能走接下来的程序,这可能会有一些麻烦,因为每个个体的情况都是不同的,那么如果要离婚去什么法院起诉离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去什么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

  • 一.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关于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场。《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   代理离婚的离婚处置

      离婚处置的是人身权和财产权。

      财产分割部分可以由代理人代理,但“离婚”或“不离婚”是人身权的一部分,只能由当事人自己行使,代理人不能代理。除非有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在国外不方便回国的,需要大使馆和领事馆见证;当事人无行为能力,其监护人可以代为行使其离婚诉讼中的人身权;确实由于病瘫、伤残、出差在外不能回来等情况,但这些理由是否具有“可以不出庭”的特殊性,需要法院认可。即使司法机关准许全权代理,也存在着当事人人身权受到侵害的隐患。因为,代理人也许无法百分之百地准确表达当事人“愿意离婚”或者“不愿意离婚”的真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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