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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要开几次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20 15:02:14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案一般最多开两次庭,具体开几次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开庭的次数和开庭的时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如果案件比较复杂,审理需要的时间较长的,人民法院可以二次开庭。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离婚案要开几次庭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离婚案要开几次庭
  • 法律对起诉离婚的开庭次数没有作出限制。办理诉讼离婚的方式是:一方向法院起诉,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经审理后能确定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不能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
  •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案件在开完庭之后,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该期限从法院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有特殊情况的,则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高院经最高院批准,会延长作出判决的期限。如果法院按照简易程序来审理的,则在四十五日内会判决,也是自立案之日起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 缓刑不全都是会当庭宣判,也有可能是定期进行宣判。宣判是指法院向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旁听群众宣告对案件的判决。我国法律规定,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即使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公开宣判。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赵长江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刑事开完庭多久下判决书?”这个问题。

      判决书一般在刑事开庭后五日内送达嫌疑人,嫌疑人应当在收到判决书后依据判决书的判决受到惩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缓刑是对构成犯罪、应受处罚的罪犯实行的暂缓执行处罚的措施。在缓刑的考验期间,只要罪犯不再犯法,法院就不会再追究刑责任。法院当庭判缓刑后能否当庭就释放罪犯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分析下!

      一、判缓刑法院能否当庭释放?

      一般是不能的。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缓刑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自我的认错态度,给予的暂缓执行刑法的措施。

      而缓刑期间也是对犯罪嫌疑人的考验期间,在这一期间内,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违法违规,期满后就不追究刑事责任。否则,期满后监内执行。

      缓刑的考验期间的计算是从法院判决确定之日起,判决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犯人在判决前还处于关押的时间,这一期间不能折算到缓刑的考验期内。不过法院做出判决之后,起码要10天才能生效,才进入到缓刑的考验期。

      二、执行缓刑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其中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

  • 缓刑有择日宣判的,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察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也就是说法院作出判决后,要等10日判决生效,才开始计算缓刑考验期。根据《刑法》第76条的规定,缓刑的考察机关主体是公安机关,而由被宣布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所在的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 根据《上海市涉外婚姻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关于离婚登记申请和离婚诉讼按下列办法办理:  1.上海市居民与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之间协议离婚的,或者婚姻缔结地在上海的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之间协议离婚的,由双方共同到市民政局办理申请离婚登记手续,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自愿离婚协议书,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或者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但未达成协议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上海市居民与外国人离婚的,均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离婚诉讼是一般的民事诉讼,也是要经过一定的流程的,需要一定的时间,夫妻一方要起诉离婚,首先要考虑的是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才能走接下来的程序,这可能会有一些麻烦,因为每个个体的情况都是不同的,那么如果要离婚去什么法院起诉离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去什么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

  • 一.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关于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场。《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   代理离婚的离婚处置

      离婚处置的是人身权和财产权。

      财产分割部分可以由代理人代理,但“离婚”或“不离婚”是人身权的一部分,只能由当事人自己行使,代理人不能代理。除非有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在国外不方便回国的,需要大使馆和领事馆见证;当事人无行为能力,其监护人可以代为行使其离婚诉讼中的人身权;确实由于病瘫、伤残、出差在外不能回来等情况,但这些理由是否具有“可以不出庭”的特殊性,需要法院认可。即使司法机关准许全权代理,也存在着当事人人身权受到侵害的隐患。因为,代理人也许无法百分之百地准确表达当事人“愿意离婚”或者“不愿意离婚”的真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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