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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有没有择日宣判的

更新时间: 2019-09-04 16:28:32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缓刑有择日宣判的,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察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也就是说法院作出判决后,要等10日判决生效,才开始计算缓刑考验期。根据《刑法》第76条的规定,缓刑的考察机关主体是公安机关,而由被宣布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所在的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七条

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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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欣律师
合伙人律师
康欣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刑事案件、综合、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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