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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被告怎么反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09 14:16:08 0人浏览

导读: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被告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反诉的请求和本诉是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的,那么可以对其进行反诉。因为法律赋予了公民平等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那么离婚被告怎么反诉?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离婚被告怎么反诉
  • 离婚被告的举证是如果不想离婚的,需提交可以证明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的证明,推翻对方的结论。如果打算离婚的,需提交证明夫妻财产确已破裂的证据和有关的财产分割、子女扶养中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在法院受理了相关的民事案件纠纷后,就会根据原告提交的被告身份证明材料,来联系被告告知其要履行相关的应诉义务,但是被告具有反诉的情况时,就可以向法院提起反诉,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民事诉讼被告怎么反诉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一、民事诉讼被告怎么反诉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

      二、反诉的特点有哪些

      1、反诉与本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具有双重性,本诉的原告是反诉的被告,反诉的原告仍然是本诉的被告。

      2、反诉请求是独立的,反诉的诉讼请求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既是相互牵连,又各自独立的两个不同的诉讼请求。

      3、反诉的目的在于抵消、吞并本诉原告所主...

  • 反诉状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以抵消或吞并对方诉讼请求为目的,向同一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关的新的诉讼请求时使用的文书。但现行民事诉讼法中,离婚案件是不存在反诉制度的。

    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

    不能反诉,那么被告如何主张权利呢?通常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于举证期限内提交的答辩状中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这方面请求,人民法院会要求被告明确其请求,缴纳诉讼费用之后,合并审理。

  • 离婚被告答辩状写作如下:

    1、就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对原告诉状中所写的事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表示意见。如果所诉事实全部不能成立,就全部予以否定;部分不能成立,就部分予以否定。

    2、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一是事实如果有出入,当然就会引起适用法律上的改变,论证理由自然可以从简,这叫事实胜于雄辩。二是事实没有出入,而原告对实体法条文理解错误,以致提出不合法要求的,则可据理反驳。三是在程序方面,如果原告起诉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有具备引起诉讼发生和进行的条件,则可就适用程序法方面进行反驳。

    3、提出答辩主张在提出事实、法律方面的答辩之后,引出被告自己的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 被告可以按照以下方式书写离婚答辩状:首先,应当写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然后,应当写明写明答辩事由。最后,应当由当事人签字,并载明时间。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世界上有芸芸众生,两个人能结合在一起变成夫妻也是缘分,但是这份缘分能不能长久也靠自己的经营,如果经营不好,夫妻一方中有人犯错,背叛了婚姻,那势必是要夫妻感情破裂了,诉讼离婚当中有起诉状和答辩状,那被告离婚答辩状怎么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被告离婚答辩状怎么写

      首部要写清楚答辩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人的要写清楚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正文部分主要写清楚答辩的理由、答辩请求以及所依据的证据;答辩的理由要针对原告或者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 比如是否同意离婚以及不同意离婚的理由等等。

      尾部一定要答辩人签名并写清楚所提交的法院及答辩时间。

      二、离婚答辩状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答辩状应该表明当事人身份信息,答辩内容,理由,相关证据等,根据所涉及的共同财产分割、债务清偿、子女抚养等问题,...

  • 根据《上海市涉外婚姻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关于离婚登记申请和离婚诉讼按下列办法办理:  1.上海市居民与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之间协议离婚的,或者婚姻缔结地在上海的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之间协议离婚的,由双方共同到市民政局办理申请离婚登记手续,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自愿离婚协议书,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或者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但未达成协议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上海市居民与外国人离婚的,均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离婚诉讼是一般的民事诉讼,也是要经过一定的流程的,需要一定的时间,夫妻一方要起诉离婚,首先要考虑的是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才能走接下来的程序,这可能会有一些麻烦,因为每个个体的情况都是不同的,那么如果要离婚去什么法院起诉离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去什么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

  • 一.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关于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场。《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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