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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借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01 15:38:16 0人浏览

导读:

借款合同可以在借款地起诉。因借款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地属于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借款借据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借款借据
  • 企业间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无效的观点:  1. 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发布的《贷款通则》第73条“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章收入处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  2. 最高院司法解释中,无论是《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1——125条,还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只把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3.从《借款合同”的法律用语可以看出,其第12章的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应该转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4.《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有效的观点:  1. 《合同法》第十二章借款合同中,没有对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主体资格进行限制,其第211条第2款规定...

  • 关于个人借款问题老师,您好. 请问我公司有一部份业务人员及一些关联单位的业务人员,向我公司借款后,一直不能将相关的发票报送上,请问老师这样的款项如何将其冲减?解答:答:不知你单位借出款项的目的是什么?如果借款的目的是为了单位生产经营的目的,并且单位已收到实物资产,那么就一定要追要相关票据。如果公司已收到实物资产,但相关票据不可能再收到需公司管理部门与相关各部门出具核销意见进行核销,但企业所得税前应作纳税调整。如果部分业务人员长期占用单位资金用于个人消费,对本公司业务人员要在工资、中扣除,关联单位业务人员的借款要在其劳务收入中扣除。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李云庆律师。 下面为大家解答借款合同可以在借款地起诉吗?

      1、这个问题的答案一般是不可以的。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以被告所在地作为确定管辖的标准,只有民事诉讼法或者民事诉讼法解释有明确规定,或者合同的双方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有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等这些地点在法院管辖。如果想在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借款想在借款地的法院管辖,一般情况下只有一种方式,也就是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的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2、原告所注册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若想借款地法院有管辖权,可以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合同的履行地为借款地,则在借款合同发生什任何一方都可以向选择向借款...

  • 当事人借款时宜写借条,但是欠条具备借款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的,也可以写欠条。借条一般需具备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重要的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借贷双方可以就还款期限进行协议补充,不能协议补充的,应当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无法确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还款,出借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借款人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企业在扩大经营或者因其他需求的时候,如果短时间申请不到银行贷款的话,很多公司就会向个人进行借款,那么这一行为合不合法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公司可以向个人借款吗的相关内容。

      一、公司可以向个人借款吗

      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二、公司借款不还如何起诉

      公司借钱不还起诉的方式是需要准备好起诉状证据材料提交法院,立案法院经过审查以后,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后向原告被告发送开庭传票,告知开庭的时间之后就...

  •   借款时一定要打借条,不能用收条来代替。借条与收条的法律效力不同。借条是一份简化了的借款合同,其法律后果是在当事人之间确立了债权债务关系。更多关于借款时打借条还是收条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借款时打借条还是收条

      借款时一定要打借条,不能用收条来代替。借条与收条的法律效力不同。借条是一份简化了的借款合同,其法律后果是在当事人之间确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应依照约定向出借人归还借款或物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借条起诉期已过怎么把钱要回来

      1、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但是,当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后又停止履行债...

  •   当人们想去金融机构贷款的时候,一般金融机构除了衡量贷款人是否具备还款能力之外,往往还需要一个担保人来证明贷款人的信用,如果人们同意为朋友担保贷款时,按法律规定是应当签署一份担保贷款合同的,那么最细担保贷款合同样板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您科普一下吧!

      一、最细担保贷款合同样板

      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名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

  • 【投资公司贷款的注意事项 】

    短期无抵押无担保不限户籍信用贷款

    含义: 收入稳定、还款来源充足的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可办理短期信用贷款,户籍不限、贷款用途不限、额度不限,申请手续简便、当天可放款。

    一.需提供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2、工作收入证明、社保卡、工资存折、工资卡(私营业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居住证明*(房产证、按揭合同、水电费单据、供楼清单等)

    4、贷款用途(如购房、购车的相关单据、资金周转的用途证明等)

    5、还款来源(收入来源证明)

    二、办理流程:

    客户提交申请----公司及相关机构审核---贷款发放-

    三、所需时间:

    1-5个工作小时

    四.贷款额度:

    根据客户综合信用情况评定

    五.贷款周期:

    1-18个月

    六、费用:

    月利率1.5% ,融资顾问费用、手续费另计

    投资公司现在很多,但我国投资市场还不健全,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但有一点,高收益必然是高风险!保证不赔本,那收益也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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