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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机关可以立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9 08:41:41 0人浏览

导读: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满足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条件即可立案。更多关于哪些机关可以立案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哪些机关可以立案
  •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满足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条件即可立案。更多关于行政起诉哪些给立案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行政起诉哪些给立案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满足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条件即可立案。

      二、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

      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

      三、行政诉讼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

  • 侦查机关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军队保卫部门、中国海警局和监狱侦查部门以及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等。侦查机关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享有国家赋予的侦查权,并对犯罪案件依法进行侦查的专门机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 满足如下情形之一的案件由公安局立案:1、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2、案件不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之内;3、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连政策的案件;4、公安局对案件具有管辖权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侦查机关询问证人的规定有: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询问未成年的证人、被害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   一、必须先有人报案;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   经派出所立案的一般都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从案发到公安机关介入、要经过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甚至要一审、二审,有死刑的还需要复核裁定等等一系列的程序才会结案,下面我们来看看派出所立案后的程序有哪些。

      一、立案: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为: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害通信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

  • 一般刑事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的,法律规定的除外。职务犯罪多数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实施的犯罪,因此这类犯罪往往是由各地人民检察院来立案侦查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职能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有哪些?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中央行政机关是国务院和国务院所属各工作部门的总称。中央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单位、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中央行政机关的职权

      中央行政机关代表整个国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全国性公务。它有权依据宪法与法律,管理全国范围内的一切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

      其职权主要有以下七项

      1、根据宪法与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与命令。

      2、规定各部、要的职能,统一领导各部、委及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

      3、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

      4、规定中央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划分,批准省、自治区位辖市的区域划分以及自治州、县、市的建置与区域划分。

      5、审查行政机关的编制,依法任免、培训与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6、领导和管理全国范围内的政治、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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