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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被告准备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9 08:42:14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被告要准备的材料有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子女的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以及需要补偿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那么离婚被告准备什么?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离婚被告准备什么
  • 离婚被告要准备的材料有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子女的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以及需要补偿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 离婚被告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身份证明材料。自己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2、如果离婚诉讼中涉及财产分割的,要准备证明财产状况的资料;3、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当事人想争取抚养权的,要提供自己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4、书面答辩状;5、其他材料。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 到法院起诉离婚应准备的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证据材料、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和离婚起诉状等。离婚起诉状应该包括原告的个人信息、被告的个人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纠纷被告代理词有哪些。

      离婚纠纷被告代理词有哪些。代理词是指民事诉讼代理人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辩论阶段针对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情况,依据事实和法律所发表的综合性代理意见。

      民事诉讼代理词按诉讼程序划分,可以分为一审代理词、二审代理词和再审代理词。按被代理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划分,有可以划分为一审原告代理词、一审被告代理词、二审上诉方代理词、二审被上诉方代理词。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离婚诉讼可以委托近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委托其近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但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并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由于离婚诉讼案件比较特殊,就算有诉讼代理人,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离婚诉讼中,如果被告不能表达意思的,父亲可以代理。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离婚注意事项:1、协议离婚的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商;2、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要提交起诉状和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和理由;3、诉讼离婚的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纠纷上诉的依据主要包括:1、民诉法第16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2、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九条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 离婚纠纷代理词需注意以下事项:1、要立足于事实和法律;2、要从事实、证据、法理、逻辑等多方面进行分析;3、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抓住争执点,鲜明地提出代理意见,并围绕这一观点从多角度、多侧面展开论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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