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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少分财产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8 14:28:04 0人浏览

导读: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方刚变成植物人不久,另一方提出离婚,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如果一方被诊断为永久植物人或另一方已经尽心照顾多年,那么此时另一方提出离婚,在确定监护人的前提下,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一旦准予离婚,即可分割财产,但分割时法院一般会对植物人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那么离婚少分财产情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离婚少分财产情形
  • 一般情况下,离婚是需要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且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而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不用分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在另一方的请求下,离婚过错方可以不分或少分财产。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上门女婿作为夫妻财产的所有权人,离婚时也能够分到夫妻共同财产。上门女婿只是民间的叫法,其婚姻也属于法律上的合法婚姻。当事人之间的夫妻权利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因此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上门女婿可以依法获得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修正版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

  • 关于起诉离婚条件和财产分配的规定分别如下:1、起诉离婚,需要满足双方是合法的婚姻关系、起诉方式婚姻一方当事人、起诉方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等条件;2、财产分配时,夫妻各方财产归各方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离婚对方隐匿的财产情形有:1、一方隐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动产;2、和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购房,离婚后再过户到自己名下的;3、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让、变卖夫妻共同财产,隐匿所得款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的特邀嘉宾律师叶青,下面我为大家解答“离婚分割财产需要证据吗”这个问题。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因此诉讼离婚中提出财产分割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并且提出主张的一方要对财产属性、数量等加以证明。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谢谢。
  •   在离婚案件中,大家最为关注的就是财产的分割,因为关系到自身利益的问题。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事项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事项:

      1、确定分割的原则和标准;

      2、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义务较多的,可以要求补偿,多分些财产;

      3、对方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4、离婚后一方生活有困难,可以从帮助的角度多分些财产;

      5、跟子女的一方、妇女一方,在分房、财产可适当照顾;

      6、财产分割最好找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人或律师做中证人,主持分割。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

  •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原则:离婚后的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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