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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聘礼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1 15:28:16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礼金的处理: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离婚聘礼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
离婚聘礼怎么处理
  • 核心内容:彩礼是民间在男女准备结婚前的一种物质上的给付。那因彩礼而产生的纠纷该怎样解决?下面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彩礼的定义、性质、认定以及对彩礼返还的处理。一、彩礼的定义彩礼,一般是指男方为达到与女方结婚的目的而依照习俗给付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彩礼的给付也是婚约成立的标志。虽然我国《婚姻法》对婚约和彩礼均未作出规定,但是彩礼作为一项历史悠久、在民间有着深厚基础的古老习惯对当今中国社会仍有极大的影响力。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不断提高,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一旦双方最终不能结为夫妻,则彩礼的处置问题往往会引发纠纷,最终诉者法院。二、彩礼的性质关于彩礼的性质究竟是何种债的关系,我们法律没有相应的规定,学界也没有统一的认识,学界大致有附条件赠与说、所有权说、契约说等几种观点。一般定性为附条件赠与,即一方当事人以结婚为条件赠与给另一方的财物,若结婚条件没有实现,收受彩礼...
  •   结婚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 法律对于彩礼钱没有明确规定,可认为属彩礼范畴。那么离婚彩礼怎么处理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离婚彩礼怎么处理:

      一、离婚后彩礼可以要回吗?离婚彩礼怎么处理?法律对彩礼的态度是什么?

      可以说,彩礼是封建社会买卖婚姻、包办婚姻的主要特征,违背了婚姻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原则。

      早在1934年4月8日中央苏区颁行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已有了废除聘金、聘礼及嫁妆的规定。新中国成立后,我国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均未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且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因此,法律对彩礼所持的是不支持的态度。

      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提高,小到金银首饰,大到上万...

  • 离婚礼金的处理: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时,是否返还礼金

      对于礼金是否可以返还,以往司法解释的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实施的婚姻法解释二,废止了以往的解释,明确下列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礼金:

      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其二: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其三: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给付礼金的一方有权要求接受方返还给付的礼金

      

  • 离婚时,陪嫁财产的处理方式为: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作为女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陪嫁是女方家人在婚前对女方的赠与,是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所以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双方离婚财产的分割方式:1、协议分割;2、判决分割。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都是均等分割离婚财产的。如果双方有协议的,可按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男方给钱买的陪嫁一般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后归女方所有,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自己之前支付的彩礼:1、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3、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用彩礼购买房产的,离婚的处理方式为:如果彩礼支付于结婚登记前的,则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因此所得房产,除另有约定外,不分割。如果彩礼支付于结婚登记后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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