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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再婚生育申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2 15:45:34 0人浏览

导读:

在当代社会,提倡的是恋爱自由,即使是离婚的男女,也有再次获得幸福的权利。那么,离婚再婚的生育条件是什么?相信这是很多人都不太了解的知识。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离婚再婚生育申请的相关知识。
离婚再婚生育申请
  • 什么是涉外婚姻?我国法律中对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分别有怎样的规定?涉外婚姻法律有哪些?本文做了如下介绍: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 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 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 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 为无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 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 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二、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 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 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 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 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
  •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   现在二胎政策已经全面开放,那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

      一、申请二胎生育指标的条件:

      1、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

      2、第一个孩子经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鉴定诊断结论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3、夫妻一方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妊娠的;

      4、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5、夫妻五方系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同等级因公伤残人员的;

      6、再婚夫妻一方系生育两面三刀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要求生育子女的;

      凡审核批准再生育子女的,除抱养又孕或者女方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之外,生育间隔期限应当在四年以上。

      二、申请二胎生育指标的程序:

      1、符合以上6项条件的夫妇可以申请二胎生育指标;

      2、申请...

  •   核心内容:子女在震灾中死亡或伤残的,再婚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都可以再生一个孩子。下面法律快车婚姻法栏为您详细介绍。

      “震后再生育政策”,是国务院抗震救灾行动的“一大亮点”。子女在震灾中死亡或伤残的,再婚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都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相关法律知识:

      再婚可生育二胎的九种情形

      第十七条 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

  •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可以再生一个孩子。那么再婚家庭生育二胎新政策到底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据再婚家庭生育二胎新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罗荣。现在我国已经全面放开了二胎政策,原则上国家是提倡每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也就是说,如果再婚夫妻他们婚前没有生育过孩子,或者双方婚前生育孩子的总数少于两个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再审批便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当然也有一些例外的情况,比如再婚夫妻婚前生育子女的这个总数已经超过两人,但是婚后没有共同生育子女时,那么经过批准就可以再生一胎的。再比如再婚夫妻呢共同生育过一个子女,那么经过批准他们也可以再生第二个孩子的,那么这些例外的情况在各省呢都不尽相同,我们具体情况还要看各个省的一个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一个相关的规定。好,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 什么是涉外婚姻?我国法律中对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分别有怎样的规定?涉外婚姻法律有哪些?本文做了如下介绍: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 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 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 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 为无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 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 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二、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 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 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 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 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
  • 我国至上个世纪70年代末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提倡一对夫妇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小孩,再婚夫妇的生育也有严格的限制,后因人口出生率的降低,我们国家逐步开放了二胎生育政策。

    在2011年11月的时候,中国各地全面开始实行双独二孩的政策。那么2013年的12月,中国开始实施单独二孩的政策。到了2015年的10月,中国共产党第18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的这个公报指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行动,全面实施二胎政策。那么同时我们国家的这个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也允许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地方的计划生育条例。

    根据海南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第17条的规定,下列情形夫妻可以再申请生育一个子女,

    1、在婚前一方已经生育有一个子女,另外一方未生育的,在婚后可共同生育一个子女。

    2、在婚前一方已经生育有两个子女,另外一方没有生育,在婚后可共同再生育一个子女的。

    3、夫妻已经生育了有两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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