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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执行立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7 17:34:04 0人浏览

导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4条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况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恢复执行。恢复执行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256条第2款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况消失后,恢复执行。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职权恢复执行。恢复执行是指原已中止的执行程序的继续,不需要重新立案,也不需要执行的裁定。从恢复执行程序开始,原中止执行的裁定就失去了效力,以前所进行的一切执行活动仍然有效。那么恢复执行立案材料?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恢复执行立案材料
  • 中止执行案件恢复执行不需要重新立案。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4条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况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恢复执行。恢复执行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256条第2款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况消失后,恢复执行。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职权恢复执行。

    恢复执行是指原已中止的执行程序的继续,不需要重新立案,也不需要执行的裁定。从恢复执行程序开始,原中止执行的裁定就失去了效力,以前所进行的一切执行活动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百零四条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

  • 民事案件的执行立案需要的材料为:申请执行书两份、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代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申请执行人涉外、涉港澳台的,必须提供经公证、认证材料。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为:1、执行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2、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3、立案后,准备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刑事诉讼立案材料这样处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生刑事案件,是需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然后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那么刑事案件受理后多久立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刑事案件受理后多久立案:

      刑诉法对于公安机关立案审查期限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参照《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中的规定,即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三十日,特别重大可延长六十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刑事案件受理后多久立案的相关内容。

  •   核心内容:民事诉讼指的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民事诉讼中起诉的实质要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起诉的实质要件是】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名词解释】

      1、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权益遭到他人的侵害或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争议。

      2、明确的被告”指的是原告起诉的相对方应该是明白、确切、具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没有被告或被告不明确,就不能起诉和送达。当然被告下落不明不属于没有明确的被告。

      3、具体的诉讼请求”...

  •   行政判决是人民法院就行政诉讼当事人的行政争议所作的处理决定,如何保障行政判决的执行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执行规定: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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