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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还是立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1 16:00:17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财产财产保全是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限制措施。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财产保全还是立案的相关知识。
财产保全还是立案
  • 财产保全根据申请时间的不同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在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时,需要知道申请书的书写。下面就为大家一一介绍诉中财产保全担保书格式、诉中保全条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一、诉中财产保全担保书格式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担保人愿做被担保人的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保:一、担保人负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二、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三、将担保人定期(存折,现金xx万元)交你院作抵押,可从中支付一、二项所需费用。此致人民法院担保人:(签字或盖章)
  • 正文: 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为了保证民事判决的实际执行,在判决之前,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判决得以执行的一种诉讼制度。通常是在诉讼中使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免受损失和树立执行判决的保障措施。财产保全分为两种:(1)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当事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保全裁定,并立即执行。(2)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
  •   在海事仲裁实践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例很多。从财产保全提出的时间来看,可分为仲裁前的财产保全和仲裁过程中的财产保全。仲裁前的财产保全,由当事人直接向财产所在地的海事法院直接提出申请,由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下称海诉法)等有关规定作出是否予以保全的裁定。仲裁前的财产保全请求人应在海事法院作出保全裁定后,按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及时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海事法院将解除保全。海诉法第十八条规定:“海事请求人在本法规定的期间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未按照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的,海事法院应当及时解除保全或者返回担保”。

      仲裁当事人也可以在提交仲裁的同时或在裁决作出前的任何阶段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由仲裁委员会根据民诉法(第258条)和仲裁规则(第22条)的规定,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的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海事法院裁定。

      ...

  •   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区别是:

      1.申请的主体不同

      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不得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2.对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

      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没有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有关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

      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起诉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   为了保障自己财产请求得到实现,当事人会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包括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那么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

      1、提起的主体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则只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依职权主动采取该措施。

      2、保全的前提条件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的前提是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有可能是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形;而诉前财产保全的前提是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是否必须提供担保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人不是必须提供担保,只有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的时候,提供担保才成为必备条件;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4、裁定时间不...

  • 申请诉讼保全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如果不超过1000元的,每件收取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保全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   在现实生活中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并提供协议规定的服务后,方可向委托方收取担保服务费。那么,诉讼保全担保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办理了诉前财产担保或诉讼财产担保的同一标的不再收取执行财产担保费)。

      4、担保优惠

      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法院认可(主要是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赔偿案件)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经人民法院审查,可给予20-40%的优惠。

      由于现如今国家并没有统一的规定,益阳地区也为出台新的标准,现在还沿用的以前标准。

      以上就是“诉讼保全担保...

  • 诉前财产保全的概念是指在诉讼程序开始前,当事人一方因为对方当事人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人民法院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肖鑫律师。今天在这里为大家解答一下财产保全费用5000元退吗?保全金是指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缴纳的费用。是诉讼费用,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败诉方承担,对保全金,法院不予退还。

      在申请保全时候法院有可能让当事人交纳保证金,那个费用是可以全退的。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保全担保,额度与诉讼请求的额度相当。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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