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综合> 行政机关撤销立案

行政机关撤销立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3 09:27:36 0人浏览

导读: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的首要条件是应有犯罪事实,若没有犯罪事实的话就不能立案。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行政机关撤销立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行政机关撤销立案
  • 行政机关能够撤销自己的行政处罚决定。如果其处罚决定符合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等情形的,可以主动撤销,改正其行政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第七十六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行政机关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不及时立案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
  • 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如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有滥用职权;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的,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撤销该行政许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 如果行政机关决定受理行政案件,是需要立案的。例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投诉、举报等材料后,如果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在十五日内作出予以立案的决定,并且还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七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等所需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期限。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由办案机构负责人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   受到行政机关的不法侵害可以要求赔偿。因行政机关的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失,公民、法人都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赔偿请求:

      1、先直接向行政机关提出;

      2、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

      3、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取得赔偿的权利。赔偿的范围是由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受理赔偿请求的是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是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其次,赔偿的决定是由行政复议机关在作出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的同时作出,而不是由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

  • 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处罚权指的是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如果行政机关拒不履行判决,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其应返还的罚款等款项;对该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以及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   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有哪些?具体行政行为是与抽象行政行为相对的,是行政机关对特定人群所作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包括处分性、特定性、单方性、外部性等特征。

      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

      1、处分性

      所谓处分性,即产生处分效力的意思,即一个行为只有在做出之后,能够根据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引起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具体表现为建立、变更或者消灭了某种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才可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这一特征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具体行政行为做出之后必将引起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另一方面,这种法律关系的变动必须出于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一个行为如果缺少了其中的任何一者,都不能够被称为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处分性是具体行政行为的首要特征,这一特征将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行政事实行为,以及行政主体实施的其他行为。

      2、特定性

      所谓特定性,指的是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对象做出的行为...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有人认为,只要花钱请律师,律师律师就能把人保出来。这是一个误解。

      律师没有权利为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律师只有权利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申请就有用吗?刑法专业委员会的专业律师讨论过这个问题。结论是——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没有一个得到答复的。侦查机关根本不理睬律师的申请。

      取保候审需要一定的条件。只要达到法定条件的,不用申请侦查机关也要通知家属取保候审。

      我遇到的被取保候审的情况有:

      妇女怀孕的。

      犯罪嫌疑人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

      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情节轻微的。

      80岁以上的老年人犯罪的。

      打架致人轻伤,主动治疗、积极赔偿的。

      拘留期限届满,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

      律师作无罪辩护,法院采信了律师意见,检察院撤诉不得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