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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如何立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8 09:31:53 0人浏览

导读:

遗产继承纠纷立案材料证据有:原告的民事起诉状、原告及被告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诉讼主体资格证明、有关诉讼请求、证据及证明材料等,具体情况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那么遗产纠纷如何立案?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遗产纠纷如何立案
  • 遗产纠纷的起诉方式:首先,原告收集遗产范围、与被继承人关系等相关证据,并据此起草起诉状。然后,原告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证据。最后,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受理,并进行审理、判决、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
  • 遗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原则上应先由各继承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如果有遗嘱的,约定了继承人的,按照遗嘱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
  • 解决遗产房屋拆迁纠纷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当及时诉至法院,如在补偿款下发后仍未解决房产的争议,征收方可以到银行办理提存,将该笔补偿款放到特定的账户当中,直至法院的生效判决以后处置该笔补偿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不成,那么提起诉讼的时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撰写诉状。起诉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应当写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具体住址。被告的基本情况和原告写法基本相同。如有的事项不清楚的可以不写,但必须要写明被告的姓名、住址。因为有明确的被告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条件之一。

    第二,明确诉讼请求。在写诉讼请求的时候,要明确要法院解决什么问题,比如要求继承房屋,继承多少的份额,还有其它的具体诉求的,可以在诉求当中进行分项的表述。

    第三,要明确事实和理由,写明支撑我们的继承要求的具体事实理由分别是哪些。

  • 我们这里讲的遗产继承,一般来说是说法定继承,不然的话,都是尊重被继承人意愿的原则将财产进行分配,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的话,那么在有效力的情况下是会按照遗嘱进行继承的,但是当是其他的原因或者遗嘱不知道是否具有效力的时候可能就会发生纠纷,接下来一同来了解遗产继承纠纷的注意事项。一、遗产继承纠纷的注意事项(一)遗产范围往往与家庭财产混杂在一起,因此要作出正确的区分:(1)被继承人的遗产与共同财产的区分,如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与家庭共同所欠的债务;(2)被继承人的遗产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或身份利益的区分,如遗产与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家属应得的抚恤金、被继承人所有的房产权与被继承人享有的公有房屋居住使用权、被继承人承包经营的收益与被继承人承包经营的权利等。(二)由于继承人继承的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因此被继承人是否在生前对个人财产进行处理,直接决定了...
  •   核心内容:遗产房屋继承纠纷是否具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超过诉讼时效后发生什么法律后果?下面,法律快车小编通过一个关于遗产房屋翻建纠纷的案例,为您介绍遗产房屋继承纠纷诉讼时效的内容。

      正文:

      【案情介绍】

      马某某与马某是姐弟关系。二人的母亲、父亲分别于1981年3月、4月去世,留有位于朝阳区某村某号院的宅基地上的房屋三间。二人均明确表示要求继承父母的遗产。1984年,马某某将原有房屋三间拆除,新盖房屋四间,马某未提出异议。2002年11月,马某提出要求分割新盖的四间房屋,但马某某认为此房是自己翻建的,不是父母遗产而是自己的财产,双方发生争议,马某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马某某翻建的房屋。

      第一种意见认为:马某的要求分割房屋的请求,已超过继承法规定的两年诉讼时效,不应支持马某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认为:继承开始后,马某与马某某对父母的遗产形成共有关系,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应支持马某的...

  • 一、一般均等原则 也称平均分配原则,即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地。二、适当照顾原则 同是一个顺序的继承人,情况生活质量可能悬殊很大,适用这一原则条件为生活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三、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这一遗产分配原则体现了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四、相互协商原则 指法定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要本着这一原则处理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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