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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寄丢了谁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5 16:28:56 0人浏览

导读:

快递邮丢了,这么赔偿: 1、快件发生丢失时,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2、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3、对于没有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快递寄丢了谁赔偿的相关知识。
快递寄丢了谁赔偿
  •   快递业务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快递途中货品丢失了或者损坏了,由谁赔偿?赔偿标准怎么确定?尤其是网购的商品,没有收到货是由商家赔偿还是快递公司赔偿?快车小编为你解答。

      一、快递丢了谁赔偿?

      快递公司没能将货物送到指定的收货人手中,其行为本身属于违约行为,如果快递公司不能提交证据证明快递的丢失是因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就应该对货物的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快递被冒领谁赔偿?

      快递被冒领了,消费者可以起诉网店老板要求赔偿已支付的价款,如果能确认是快递公司的失误导致的,则网店老板可以去起诉快递公司要求赔偿。如果是网店老板自己的失误,也可以要求实际收到货物的人归还原物或者支付货款。同时,如果网店老板和快递公司签订了报价协议,则快递公司赔偿网店老板的损失后,再有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补偿快递公司的损失。

      为何不是直接由快递公司赔偿?

      最高院表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只约束...

  • 消费者的快递被邮丢了,应这样赔偿:1、快件发生丢失时,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2、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保险)金额进行赔偿;3、对于没有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 若当事人的快递丢失,其应当向快递公司主张赔偿,因为快递公司是有保证快递不被偷盗或者丢失的义务的,因此快递丢失了的,由快递公司负责,但是如果快递是本人拿走之后丢失,那由自己承担损失。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 由快递寄送的水果坏了的,如果是快递公司延误了送货日期,导致水果坏了的,那么由快递公司按照原价赔偿,如果是因为本来水果就是坏的或者送来之前就已经坏了的,那么可以与商家协商重新发货。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 快递物品未保价丢失一般由快递公司予以赔偿,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快递公司的格式合同是经过当地邮政部门备案认可的,没有保价可以赔偿一个最高额即运费的3到5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 快递公司将双十一期间的快递丢失的,应当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其中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优先;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有时候我们实在事忙或者懒癌症发作,不想去拿快递,就让小区的门卫或者物业代收。一般情况下,都能够顺顺利利拿到自己快递,可就是那么不凑巧,某天快递丢了,这下怎么办?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给大家讲讲。

      一、专家观点

      1、将快递包裹放在电表房、管井间等处导致包裹丢失的,快递公司要担责。

      2、收件人同意快递员将包裹放在小区物业管理处或单位门卫室,如物业管理人员与单位门卫没有签收包裹,则物业与业主、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形成保管合同关系。

      3、根据合同法“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规定,如果包裹丢失了,由于通常情况下,小区物业与单位门卫都是无偿管理,则只要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哪怕有疏忽大意,都无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快递包裹丢失不宜按照现在实践中普遍采用的邮政法的“三倍资费损失”进行赔偿,而应根据...

  •   A制造公司自2002年起,委托B货运公司运输货物,并以签订《货运单》(附有托运协议)的方式建立了货物运输合同关系。其中,托运协议第5条规定,“保价运输:托运人应声明货物的实际价值,参加保价运输,同一批货价值不同应分别保价,否则视为平均保价。保价物货损失,属于承运人责任时,按保价额折算对实际损失部分赔偿,对未保价运输货物损失,属于承运人责任时,最多按实际损失货物运费的10倍赔偿。”此外,托运协议中还用较大的加粗隶书字体注明“以上条款托运人须仔细查阅,能遵守者方可签字”。

      2003年5月20日和2003年5月22日,A制造公司委托B货运公司运输四批总价为185700元的货物,共支付了运费1642元(均未保价)。后来,B货运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四批货物全部损毁。

      A制造公司于2004年1月12日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1、确认货运单中的托运协议第5条关于“对未保价运输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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