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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6 14:02:51 0人浏览

导读:

在实践中,发生人身损害纠纷之后双方可私下协商调解解决纠纷,确定赔偿事项与赔偿金额。如果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纠纷的,最好是诉诸法院来解决,那么高法人身损害赔偿都有哪些呢?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高法人身损害赔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有关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

  •   今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1991年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也于同日废止。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在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方面,较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有了较大的扩展和提高,由此造成对履行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产生不同的理解和分歧,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此,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的影响问题回答了提问。

      问:请问您对最高人民法院新颁布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影响是如何理解的?这一新的赔偿标准对保险公司会产生什么影响?

      答:5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宗旨,极大地保护了受害人的正当法律权益,对促进保险业尤其是责任保险业务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解释》...

  •   伴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法制环境的建全,人身损害赔偿作为公民民主地位提高的重要标志,也在得到不断的完善。以人为本的理念也越来越体现在立法和司法活动中。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界定和赔偿范围

      从人身损害赔偿的现有法律法规可以看出,人身损害包括两方面,其一为自然人身体或生命受到的伤损或生命的终结,进一步讲是指人的身体的某一部位或器官所受到的暂时或永久性的功能障碍。另一方面,在自然人身体受到或未受到损伤的情况下给自然人造成暂时或永久性的感官痛苦,或者说是对自然人造成的精神损害。

      目前我国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因案件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

      1、国家赔偿的范围和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国家赔偿的类型分行政和刑事赔偿两方面。但归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这样几种:一是因违法采取强制措施限制自然人人身自由的赔偿;二是因错误判决且其刑罚已执行完毕,后改判无罪的赔偿;三...

  •   在发生人身损害对于其赔偿协商不合的情况下,我建议当事人是需要选择诉讼的途径去解决问题。当然了,这个过程中诉讼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人身损害诉讼过三年后还有时效吗?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人身损害诉讼过三年后还有时效吗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

  • 一般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辅助器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赔偿款项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
  •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是一至十级。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

    (了解更多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知识推荐点击:人身伤残鉴定频道)

    人体伤残鉴定标准全文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运用医学及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结合检案实践经验,在归纳、衔接原《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条款内容的基础上进行补充、调整并划分等级而制定,为人体损伤程度评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本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的国际分类,以及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残疾分级原则和基准。

      本标准参考的有关标准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制定的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制定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   虽然商品进入销售环节需要经过层层检验,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还是会有残次品出现在市场上。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时候,很可能就买到了质量不合格商品,有时会因为这种瑕疵产品造成人身的损害。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消费者人身损害怎么要求赔偿。

      一、消费者人身损害怎么要求赔偿

      如果是购买的商品对消费者人身造成伤害,消费者可以提起诉讼,要求销售者和生产厂家赔偿损失。法院专门有一个案由就是处理这方面的问题的:产品质量责任纠纷。

      二、消费者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

      1、一般伤害赔偿:

      ①医疗费,即受害人受伤后为恢复健康接受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医药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费等。②护理费,即受害人在医院遵医嘱由专人对受害人进行护理所发生的费用。③误工费,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参加劳动而损失的收入,如职工工资、奖金,农民个体工商户等的劳动收入。没有工资收入的个体工商户、农工的误工收入应以他们未受伤害的平...

  • 人身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也是属于本源性的权利。如果没有人身健康权其他权利则难以开展。那么,八级伤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一、八级伤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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