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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工意外受伤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6 14:20:40 0人浏览

导读:

有损害就有赔偿,在我国如果侵害他人人身权是需要进行赔偿的。我国对于伤残鉴定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其级别,并根据级别对应了相应的赔偿项目。那么零工意外受伤赔偿?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零工意外受伤赔偿
  • 工地工人意外死亡的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则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车祸意外受伤赔偿多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法律规定而定。具体的赔偿数额,法律并没有作出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

  • 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如何赔偿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被认定为工伤的,在受害方已经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并已获得赔偿情况下,可否再行主张获得工伤保险赔偿?日前,海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工伤待遇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对此给予了肯定的答案。2005年6月20日,某广告公司职工钟某某在下班途中不幸死于交通事故。同年8月,其亲属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及相关保险公司赔偿,经法院调解,获得肇事者赔偿的各项损失147000元。同年10月10日,海安县社会劳动保障局认定,钟某某所受伤害属工伤。因广告公司未为钟某某申报工伤保险,亦未缴纳工伤保险费,钟某某的亲属向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广告公司给予因钟某某工伤死亡而应享受的各项待遇,被裁决驳回后不服,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广告公司辩称,钟某某死于交通事故,其亲属已获得肇事者的赔偿,所获赔偿数额超过工伤保险的待遇。劳动者在获得其中一种赔偿...
  •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如致人伤亡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最新交通事故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最新交通事故意外死亡赔偿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或其他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费用由以下五种费用构成: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
  •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在工地工作是非常危险的,也容易发生意外伤亡事故。那么,工地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工地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按照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赔偿标准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的工伤保险金。

      给付的标准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

  • 工地工人意外死亡的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则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车祸意外受伤赔偿多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法律规定而定。具体的赔偿数额,法律并没有作出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

  • 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如何赔偿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被认定为工伤的,在受害方已经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并已获得赔偿情况下,可否再行主张获得工伤保险赔偿?日前,海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工伤待遇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对此给予了肯定的答案。2005年6月20日,某广告公司职工钟某某在下班途中不幸死于交通事故。同年8月,其亲属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及相关保险公司赔偿,经法院调解,获得肇事者赔偿的各项损失147000元。同年10月10日,海安县社会劳动保障局认定,钟某某所受伤害属工伤。因广告公司未为钟某某申报工伤保险,亦未缴纳工伤保险费,钟某某的亲属向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广告公司给予因钟某某工伤死亡而应享受的各项待遇,被裁决驳回后不服,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广告公司辩称,钟某某死于交通事故,其亲属已获得肇事者的赔偿,所获赔偿数额超过工伤保险的待遇。劳动者在获得其中一种赔偿...
  •   本文介绍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并有相关案例和相关法律介绍。

      相关案例:

      账老板终于赔钱了,但这并不是法律的胜利。昨日,因工致残的贵州农民工周海对南都记者说,在威胁以命相搏后,老板家偿还了弟弟周训开的7万元工伤赔偿。双方在南海区人民法院签订和解协议,相对于之前佛山中院的终审判决,少了2.2万。

      5月12日,因工致残的周训开拿到了7万元赔偿金,距离去年5月8日在南海区人民法院的胜诉,他们整整折腾了一年。最后的成功,又与法院无关。

      在5月10日的索赔被打后(详见5月11日《南方都市报》佛山读本A 20版报道),周氏兄弟放出狠话:“要么履行法院判决赔钱,要么就在医院花更多的钱。”老板家考虑再三,决定赔钱了事。

      谈判的价码,从最初的2万,涨到5万,最后涨到7万,相对于佛山中院在去年8月3日的终审判决,周训开少拿了约2.2万。回忆起那几天的经历,周海无奈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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