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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留疤用赔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2 20:53:14 0人浏览

导读:

工伤赔偿是指员工在工作期间遭受事故所收到伤害时应该得到的赔偿。工伤赔偿按照伤残程度的不同来确定不同的赔偿标准。那么工伤留疤用赔偿吗?针对工伤赔偿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伤留疤用赔偿吗
  • 如果脸部的伤疤是在工作中造成的,经过劳动部门确认为工伤之后,职工的医疗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支付。伤疤严重到不能到用人单位上班的,可以申请停工留薪,并且用人单位每月要按时支付工资给职工,不可以无故克扣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   劳动者与公司的关系虽然在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合同与劳动法都是给予双方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但是在实践中,劳动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劣势的,因此我国法律对于劳动者还是较为保护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工伤脸上留疤怎么赔偿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一、工伤脸上留疤怎么赔偿

      发生工伤的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商或者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公受伤,拿到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致电负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内伙食补助按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二、私营企业工伤赔偿标准

      每个地区标准不同。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

  •   核心内容:职工在工作的时候受伤留下伤疤,老板应不应该支付整容费?法律有什么规定可以向法院请求支付这个费用并得到支持?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小张之前在一家饭店当服务员,刚刚干了三个星期,一次在传菜的时候,一不留神磕到了橱柜上,导致眼眶受伤,花去治疗费3000多元。现在已经痊愈,但是眼角处留下了一道伤疤。小张想进行整容处理,可是自己没钱。请问,小张能要求老板支付整容费用吗?

      法律快车解答:需要证明伤疤因工伤所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上述规定...

  • 职工的脸上工伤毁容,一般最少是九级工伤,可获得以下工伤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工伤脸部伤残鉴定标准是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最低标准是面部软组织创伤,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²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重伤一级a)容貌毁损(重度);轻伤一级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²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²以上。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轻微伤a)面部软组织创。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²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尽,大量农民工进城务工,农民工一般是属于临时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也是劳务派遣合同,如果农民工在工作期间因公受伤的,那么临时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临时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住院期间。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 工伤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工伤伤残的赔偿标准要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的项目不尽相同,其中一级伤残赔偿最多,十级伤残最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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