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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赔偿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3 13:43:39 0人浏览

导读:

当我们大家因为不小心开车上路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第一时间肯定是先通知保险公司来进行鉴定理赔,这样的话大家才能尽可能的保护住自己的财产不受到损失,因为有保险公司区负责理赔事宜。那么,保险公司赔偿规定?下面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保险公司赔偿规定
  • 车险的赔偿规定

    车险,即机动车辆保险,也称汽车保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为不定值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其中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基本险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三责险)和车辆损失险(车损险);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责任险、 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我们通常所说的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属于广义的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是强制性险种,机动车必须购买才能够上路行驶、年检、上户,且在发生第三者损失需要理赔时,必须先赔付交强险再赔付其它险种。

  • 交强险是一种责任险,是我国法律规定必须购买的险种,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可以申请交强险赔偿的,那交强险赔偿的责任对象主要包括哪些?交强险赔偿的责任对象可以是车险车主吗?一、交强险赔偿的责任对象主要包括哪些1、交强险作为一种国家强制性的,带福利性的保险,是没有责任划分的说法的,不管谁的责任,保险公司都应当赔偿,这是为了从保护伤者出发的因素考虑的。2、交强险内,医疗费1万,财产损失2000,如果医疗费超过了1万,才按照责任划分来处理,在交强险限额内,不分医疗费和财产损失,伤残赔偿金,就按照总金额一并处理,这样对伤者来说则更为有利。二、交强险赔偿的责任对象可以是车险车主吗交强险赔偿的责任对象当然可以是车险的车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道路上的交通事故,本车的人员甚至是被保险人以外的人员发生伤残死亡死,遭受人身财产损失,保险公司都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是强制性承担的。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 交强险是法律规定要买的一种交通运输保险,如果在开车过程中,不幸导致有些人的死亡、伤残,那么可以先由交强险支付,但是并不是一切都依靠交强险,它也有一定的赔偿项目,并不是所有的都在其范围以内,而且交强险对于它的赔偿项目还有一定的最高赔付责任限额,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交强险死亡赔偿项目。一、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目包括哪些?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二、交强险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药费:如产生了医疗、抢救等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确定;必然将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医院证明或鉴定机构鉴定书。(其算在医药费赔偿限额内,医疗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2、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
  • ——吉林抚松法院判决宋光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诉讼案 发布时间:2009-12-11 09:16:33

    裁判要旨

    司机醉酒驾车造成第三人死亡,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付被害人的死亡赔偿金。

    案情

      2008年1月14日,被告人宋光醉酒后驾驶吉F-42327号重型货车,将驾摩托车行驶的孟氏两兄弟撞倒,孟兄当场身亡,孟弟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宋光醉酒驾车中心实线越线行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孟氏两兄弟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及未戴安全头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宋光驾驶的肇事车辆于2007年12月21日在某保险公司抚松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万元,交通事故发生时该车正在保险期内。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被害人亲属的死亡赔偿金5万元,但保险公司以司机醉酒驾车不属于垫付和赔偿范围为由拒绝赔偿。

    裁判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 核心内容: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机动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机动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有关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的规定,就是本条所说的有关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占...
  •   车主为车子购买交强险后,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理赔交强险。那么,机动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机动车交强险赔偿范围,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机动车交强险赔偿范围:

    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康复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财产损失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中医疗费又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一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注意事项: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最高限额:

      (1)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项下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

  • 摩托车交强险赔偿范围: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追尾事故是汽车现在十分常见的一种是事故,追尾指的也是那种辆车中一车撞到另一车的情况,对于这样的追尾事件时有相应的保险会进行理赔的。下面就为大家带来追尾人保车险理赔流程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追尾人保车险理赔流程规定1、及时进行出险报案。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请您及时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保险公司的专业客服人员会告诉您理赔需要的有效单证,然后进行相应的理赔引导。2、做好现场勘查工作。保险公司理赔服务人员接到报案电话后,会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事故勘查和处理,和事发当事人商定损失的额度和需要维修的方式。同时进行相关证据材料的初步收集,并提醒保存好理赔所需的有关单证。3、提交正式的理赔申请。准备好理赔所需要的单证后,可到当地的保险公司柜台办理理赔正式申请。如果当地没有理赔网点或者到柜台申请不方便的用户,可以将理赔申请材料邮寄至保险公司进行理赔。4、开展理赔审核工作。保险公司接收理赔材料后,...
  • 保险公司不理赔的,投保人和受益人的解决办法包括:

    1、向保险公司或者银保监会投诉;

    2、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保险义务。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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